警队工程师黄振球认骗房津逾190万 判缓刑2年眼泛泪光

撰文: 汤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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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早前被热传为创新及科技局副局长大热人选,却在品格审查时揭他多年前曾虚报单身,并骗取房屋津贴190万元。黄早前认罪,案件今日(15日)于东区法院判被判入狱9月,但准缓刑2年,黄当场眼泛泪光。

黄振球获判缓刑后眼泛泪光。(汤庸皓摄)

被告黄振球,58岁,承认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虚假文件罪。

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任职香港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逾37年,对警队及社会大众有所贡献。由于考虑到被告一直有良好的行为,并且准时交还所有罚款、并多出3倍的罚款及参考过往的案例,法官决定接受被告的求情理由,判被告入狱9个月及缓刑2年。

黄振球获悉判刑眼泛泪光

被告在得悉判刑后,在散庭时眼泛泪光,并与友人相互拥抱。庭外被记者问及对判刑的看法时,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只是双手合实面向记者。

控方案情指,被告于在97年9月8日被控使用一份“有关公务员/其配偶已享用的房屋福利及与房屋有关连福利的声明书”,刻意向库务处隐瞒自己在94年已与妻子高绮媚在美国结婚一事;并隐瞒其妻子早在93年已获汇丰发放低息贷款,并以她个人名义置业。此举违反了政府规定,即公务员及其配偶不得在同一时间领取超过一项房屋福利,不论该福利是由政府或私人雇主提供。

被告共获逾190万元房津

被告在96年的申请成功,获批约31.2万元的首付贷款,及近163万元的房屋资助津贴,以购入元朗朗晴居的单位;而被告与妻结婚前、即在93年4月时,亦曾成功向库务署申请首付贷款及房屋资助,以购入鸭脷洲海怡半岛一单位,该单位于96年12月售出。

被告在03年6月已偿还所有首付贷款;前年6月被廉署拘捕,警诫下承认在表格上虚报单身及隐瞒妻子获得的房屋福利。

很大机会失820万退休金

辩方律师时透露,被告原是创科局副局长的热门候选人,却在品格审查过程中揭发他涉骗房津,被告认罪后获“半公斤”亲友求情信支持,而他因涉及本案,亦很大机会损失820万元退休金,及每月5万元长俸。

案件编号:ESCC 11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