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区社区重点项目仅得3处完工 4项目仍未获批拨款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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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于2013年的《施政报告》提出,18区每区预留1亿元进行一些社区重点项目。民政事务总署最新文件指出,23个已获批拨款的项目,只有3个已经全面展开服务;仍有4个项目等待立法会批出拨款,两个项目已经搁置。

其中改善林村许愿广场的旅游配套设施已被搁置。(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23个已获批拨款的项目,只有3个已全面展开服务,包括黄大仙广场扩阔及改善工程、葵青区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以及屯门区推动青少年发展,余下的20个项目大部份需要在2018年中至年底才完工。

此外,在南区的眼科检查服务、复康巴士服务、湾仔区兴建摩顿台活动中心,以及观塘区音乐喷泉项目,仍未获得立法会拨款;而南区渔民文化中心和大埔改善林村许愿广场的旅游配套设施则被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