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大牛?】网传市面惊现500元仿港钞“练功券” 淘宝¥7有百张
近日网上社交平台流传,有港人在市面发现一张500元汇丰伪钞,从流传相片所见,骤眼看几可乱真,不过该伪钞上印有简体字“练功券”、“票样”、“练功专用”及“禁止流通”字眼。
而在内地网购平台淘宝,亦有同款仿港钞“练功券”出售,面额由10元至1,000元纸币均有,只需不足七元人民币便可购入百张。
有大律师看过相关相片后,认为该“练功券”极像真,提醒即使写明并非真钞,但据现时法例,若未经许可,无论是输入、管有及使用伪钞,都属刑事罪行。
内地网站称有收藏价值
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练功券”,便出现各国各地的纸币式样,在搜索栏加上“香港”字眼,即有4页搜寻结果,模仿本港银行流通纸币式样的“练功券”,由10元面额至1,000元面额不等都有,买入一百张只需6元至10元人民币不等,主要都是仿照汇丰银行的发行纸币。
记者另外在内地网站搜寻“练功券”,据介绍用途,指是给银行工作人员练习点算钞票,并指这些“练功券”与真钞有一定区别,由印钞厂承印,因制作精良故有收藏价值,但未能在内地网站找寻到有关估算价值资料。
大律师︰像真度很高 收藏都有罪
大律师陆伟雄看过有关“练功券”相片后,认为像真度极高,无论大小、颜色、设计,都与真钞极相似。据《刑事罪行条例》第99条、第100条及第105条,无论是行使、保管及输入及输出伪制纸币及硬币,均属犯法,分别可处可处监禁14年、3年及10年。陆伟雄提醒,网购该类产品运送到港期间,一旦被海关发现便足以构成证据。他指,电影《树大招风》道具领班制造道具钞票亦遭检控,虽该案仍待判决,但他认为市民为保障自己起见,就不应购入及拥有这类“练功券”。
金管局网站︰须申请否则涉刑事
据香港金融管理局资料指,按《刑事罪行条例》第103条,任何人士如欲以任何形式,复制任何香港纸币或其任何部分,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请时亦不得随附任何复制品,因为此举可能已构成刑事罪行。即使金融管理专员批准复制,申请人亦须征询有关发钞银行意见,以免侵犯版权。
该局发言人表示,并无批准任何人印制“练功券”,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03条,任何人未经金融管理专员书面同意,而在任何物质上复制任何香港流通纸币,即属犯罪。市民如收到怀疑伪钞,应立即交予警方。
警检获伪钞多打印印制
警方表示,从不同渠道,包括由银行、商铺或市民交给警署,或于警方行动中检获不同面值的伪钞;而过去检获的港币伪钞主要是以喷墨或镭射打印机印制,其质素只属“一般”,市民大多只需细心观察其防伪特征及用手触摸质感已可分辨真伪。警方又提醒,骗徒通常在交易频繁的地方 如零售市场、街市、便利店、超级市场等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行使伪钞。
翻查资料,去年澳大利亚及加拿大亦有发现称为“练功券”的当地伪钞,同印有“练功专用”、“禁止流通”的简体字,有人混入真钞使用,结果被当地警方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