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大招风》道具钞案 印明“道具”钞票是否属伪钞 4月裁决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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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树大招风》及《迷城》准备道具钞票的领班,被指与另一男子藏伪钞案, 今控辩双方作结案陈词。主控指,两名被告都未能就管有涉案道具银纸作出合理辩解,而道具领班未有向金管局就道具银纸作特别申请,亦算藏有伪钞;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均指法庭应考虑两名被告有没有犯罪意图,或法庭接纳道具钞不能冒充成伪钞,都应判被告无罪。裁判官押后至4月26日裁决。
道具钞印明“道具”无法流通
首被告罗润霖的律师指,法庭应考虑涉案的道具银纸能否合理地成为道具银纸。她指出道具银纸由A4纸印制,无防伪特征,而且正反两面都印有“道具”二字,故它们均不能合理地被冒充成流通纸币。另外,首被告自辩时供称他借用道具银纸的原因,为想向朋友开玩笑,控方亦未能打击其说法。她指如果法庭接纳被告的说法,或道具银纸不能冒充成伪钞,又或接纳被告不相信或不知道涉案银纸是伪钞,则应判处被告无罪。
法律申请由制片负责
第二被告、道具领班张伟全的律师则指,法庭需考虑被告是否知道或相信涉案的道具银纸都是伪钞。她重申被告从来没有见过每一张道具银纸,法庭不能就此推论出第二被告知道或相信道具银纸就是伪钞。而综合辩方证人供词,所有就拍摄而需符合法律要求的申请均由制片部负责,与被告身为道具领班的职责无关。
业界未得悉要申请
早前辩方证人曾作供称就道具银纸的使用,业界都从未从政府处得悉需特别申请。辩方律师举出案例称,如有人对法例有错误理解,则能成为抗辩理由。
两被告:罗润霖,34岁,报称无业;及任职道具领班的张伟全,47岁。控罪指,罗被控于前年11月2日在香港,管有9,996张明知或相信看来是港元1,000元纸币的流通纸币伪制品。张则被控前年11月3日管有22.3万张伪钞,包括港元、人民币、英镑、美元及欧元。
案件编号:ESCC22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