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偷拍女儿更衣 手机闪光露行踪 认偷拍及曾非礼亲女囚8月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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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在女儿仅9岁时曾摸女儿下体,妻目睹却未有采取行动。至女儿16岁,他用手机偷拍女儿更衣,却因闪光灯开著了而被女儿发现。女儿告知母亲后决定报警。建筑工早前认罪,案件今(6日)在东区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违反诚信,专家亦指他有重犯机会,判被告入狱8月。
41岁被告,承认一项非礼及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指他于2010年4月某天,非礼女儿X;另又于2016年7月用手机偷拍X。
女儿9岁曾被非礼
控方案情指,被告与妻子1999年结婚,翌年诞下女儿X。非礼事件发生时,X仅9岁,只读小三,被告当时把X抱到他的大腿上,并伸手入X裤内摸她下体,当时被告妻子亦目睹事件,但没有跟进。
前年7月,X在睡房更衣时,发现身后有闪光,并见被告伸手入她房用手机偷拍。事主之后把事件告知母亲,最后决定报警。母亲之后亦与被告离婚并与女儿一同搬走。
专家指有重犯机会
被告未有聘用律师,裁判官判刑时引述专家报告指,被告并无精神病,但认为他的悔意流于表面,又不愿接受心理辅导,认为他仍有重犯机会。
案件编号:ESCC 43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