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熊妨碍司法公正案 申请上诉许可被拒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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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协刘梦熊发信及电邮威吓时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要求两人终止对东方明珠案的调查,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8个月。刘早前就定罪申请上诉许可,上诉庭今(2日)颁下判辞驳回上诉,刘今早则未有到庭。
代表刘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早前在聆讯指,特首及专员无权终止任何刑事调查,若特首因怕检控某个被告会影响国家、政治或经济而叫停调查,或令人感特首权力过大。
惟上诉庭法官认为,廉政专员代表行政长官执行《廉政公署条例》的职责,专员有酌情权终止调查,行政长官也有同样的酌情权。而刘梦熊在案发期间写给两人的信件,是为令两人终止廉署对他的调查,明显属妨碍司法公正,故认为定罪没有不稳之处,驳回刘的上诉。
案件编号:CACC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