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老师借词检查 非礼9岁男童下体 官指违反诚信 判囚8个月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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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小提琴男导师,涉在一对一教授9岁男童小提琴间非礼男童,包括抚摸其下体等,今裁判官判刑时考虑事主被侵犯的程度和事主的年纪,案件涉违反诚信,入狱是无可避免,但同时亦考虑到被告家人在事件中受的伤害,判被告需就三项猥亵侵犯罪入狱8个月。

被告洪文韬在粉岭法院就3项非礼罪接受审讯。(资料图片/梁芷君摄)

被告洪文韬(23岁),被控三项非礼罪。案情指他到小四男学生上门到寓所学琴时三度摸男童下体。被告自辩时曾解释是因为想帮男童检查下体。

被告称对男童感歉意

代表被告的律师呈交被告及其家人的求情信。他指被告现时对自己所为后悔,对男童亦有歉意,明白自己做错,请求裁判官判处被告非监禁的刑罚。

官斥被告藉老师身份犯案

裁判官判刑时指案件案情严重,被告作为事主的老师但借机侵犯,是违反诚信的行为,监禁式的刑罚是无可避免。事主的心理报告显示,事主幸得母亲开导,事件未造成严重伤害,但日常生活有造成影响。

犯案将影响大好前途

裁判官又指,被告有良好的背景,若非是次犯案,相信被告能在其擅长的领域中有不错的成就。裁判官考虑案件对被告家人造成的打击,扣减被告2个月的刑期,判处被告入狱8个月。

案件编号:FLCC41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