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展开咨询 或需额外供58亿公积金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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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今日(20日)就允许2000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入职公务员,选择性延长退休年龄,发表咨询文件。
咨询文件建议将有关时段入职的文职职系公务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而纪律部队职系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延至60岁,如全部合资格公务员选择延长退休期,政府需额外支付58亿的公积金供款。
去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首份《施政报告》提出让2000年起至2015年以公职金入职的公务员,自愿选择延长退休年龄5年,涉及潜在5万名公务员。公务员事务局今就延长该批公务员退休事宜,发表咨询文件。
文件指出,如合资格的公务员全部选择延长退休至2057年,则政府需支付的额外公积金供款,将达58亿元。
公务员事务局建议,公务员需在方案推出后一年内,选择是否延长退休期,如在选择期届满仍未回复,则会被当作选择不延迟退休,而选择后不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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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又指部分公务员会在选择期内到达现行退休年龄,建议他们在到期前数个月内决定是否延长退休,而如需要,如选择期开始不久后便达到退休年龄者,可批准其延长服务一段时间,以便有足够时间处理其个案,至于在选择期结束后不久即达退休年龄者,也可获准短暂延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