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欠薪被定罪 劳工处去年共发传票766张 有违例老板需坐监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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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处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去年就保障打工仔所采取的执法工作。去年处方就违反《雇佣条例》蓄意欠薪而被定罪所发出的传票达 766 张,当中涉及公司董事或负责人员被定罪的传票则有 249 张,占33%,最高罚款则达23.8万港元,更有雇主更被判处监禁。另法定最低工资自2011年实施以来,劳工处共发出45张传票,检控违例雇主;去年5月再度调高至每小时34.5元后,截至去年底,7个月以来则只新增1宗违例个案。

劳工处指,将会加强执法,以保障打工仔权益。(资料图片)

劳工处指,为有效打击违反《雇佣条例》罪行,尤其是欠薪,劳工处特别聘用了前警务人员担任合约调查主任,以加强搜集证据及情报的能力。如有足够证据显示有公司违例欠薪是因其董事或负责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而造成,劳工处亦会检控董事或负责人员。

劳工处认为,裁决有助向雇主发出强烈讯息,显示拖欠工资的严重性,及提醒雇主不能以有限公司的名义逃避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此外,劳工处又指,法定最低工资自 2011 年 5 月实施,雇主遵行法例的整体情况令人满意。截至去年年底,劳工处共发现 195 宗怀疑违反《最低工资条例》的个案。劳工处指,已跟进所有个案,并确认大部分个案雇员已获付法定最低工资或补发工资差额。

对照去年4月数据显示,自2011年5月实施最低工资至去年3月期间,雇主因短付法定最低工资而被定罪的传票共44张,当局指雇主遵行法例的整体情况令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