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警卖黑帮谋杀案料获酬11万 判囚30至36月 官斥严重违反职责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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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警署警长及警员被控向一名钢铁商人,泄漏一宗4年前发生的黑帮仇杀案件的机密资料,包括法证结果及保释资料等,又教疑犯如何应对警方调查。3人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分别被判囚2年3个月及3年。官斥两警行为打击警方发放资讯系统,并严重违反警员职责。

第三被告洪伟明(前)及首被告李润福(后)。(伍凯莹摄)

3名男被告依次是警员李润福(47岁)、警署警长叶国良(50岁)及商人洪伟明(46岁)。被法官形容为案中主脑的李被判监3年,为3人之中最重,叶及洪则被判囚2年6个月及2年3个月。

官斥两警确切地违反职责

法官叶佐文判刑时指,两警以披露警方机密文件作交易,从而从第三被告处获报酬,而且犯案时间由2014年10月持续至2015年5月。叶官斥两警打击警方发放资讯系统,虽然他们不打算影响调查过程,但他们却确切地违反职责。

次被告警署警长叶国良。(伍凯莹摄)

引冼锦华免费召妓案例

叶官又引用高级警司冼锦华“免费召妓案”的案例,指本案案情较冼案严重。虽然冼的职级较两被告高,但他们为前线警员,负责拘捕疑犯及调查,严重违反职责 ,而且本案更涉一宗谋杀案的调查。

两被告收最少11万报酬

叶官斥,首被告在案中收取最少11万报酬,为案中的情报及金钱的核心,刑责为最重,他与次被告又持续向第三被告泄漏调查资料,即使第三被告收取最多利益,惟两警的刑责却最重。

案情指,众被告被指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5年6月7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使李及叶身为公职人员,故意及蓄意地作出不当行为。

案件编号:DCCC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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