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告妨扰】被驳回撤控申请 陈健民:市民占领出于自由意志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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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以及另外九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今(13日)上庭,被法官驳回早前要求撤销控罪的申请。
陈健民表示,对法庭的决定感到失望,指市民参与占领是出于自由意志,煽惑他人的是人大831决定及催泪弹。
戴耀廷就指,相信法庭会考虑到终审法院定下的非暴力定义,表示对法庭仍有信心。

占中发起人陈健民表示,对法庭的决定感到失望,指市民参与占领是出于自由意志,煽惑他人的是人大831决定及催泪弹。(李家伟摄)

占中九子包括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学联前常委张秀贤及钟耀华、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及陈淑庄,分别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等罪,今日上庭。除了仍在囚的黄浩铭外,其中七人上庭前在支持者陪同下,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外高呼“我系香港人”、“撤销人大831决定”、“政治检控可耻”等口号。

代表占中三子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早前指,控罪重复及违宪,要求撤销“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控罪。今法官为法律争议作出裁决,认为有关控罪没有违宪,驳回辩方撤销控罪的申请。

陈健民在上庭后表示,对法庭的决定感到失望。他表示,占中三子将要面对三条控罪,而当中“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更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他称,100万人参与占领是因为他们的自由意志,煽惑他们的是人大831决定及催泪弹的镇压,是次的审判形同审判参与的100万人的自由意志。

他又指,是次控罪与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不同,涉及言论自由,如果成功入罪将侵害《基本法》赋予香港人的言论自由。

戴耀廷指,自己一直坚守非暴力原则,相信法庭会考虑早前就公民广场案中,终审法院设下的非暴力公民抗命定义去审议是次案件,指对法庭仍有信心。

有关案件将于今年11月19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