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悭税”置业非首次 泛民建制均促周达明夫妇交代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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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被揭坐拥多个物业,仍以个人首次置业的身份购入浅水湾单位,省下多达660万元“买家印花税”后,再有政府高官涉及同类事件。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周达明近日以首置形式,购入跑马地半亿单位,节省税项。但原来周两年前曾将与太太联名持有的物业转售予太太,而当时太太任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属有份制定楼市辣招的最高级公务员。最终周可回复“首置”资格置下新物业,“悭税”逾500万元。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表示谢曼怡有份制定辣招政策,“timing(时间上)令我觉得成件事好有问题”。公民党陈淑庄则指出,夫妇转让业权正值政府不断加辣之际,会令公众对二人产生负面观感。

曾任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的周达明 (右),与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合照。二人中间为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亚太区文化顾问魏理察。(发展局图片)

《香港01》经查册发现,周达明近日以5,000万元购入跑马地“云晖大厦”一连车位的住宅单位,公务员事务局证实周购入单位时未持有其他住宅。然而,记者发现周达明于2016年9月,曾把与妻子谢曼怡联名购入的“又一居”个人业权,以市价售予妻子。由于买入跑马地物业时,周的名下没持有其他物业,故他可豁免于楼价15%的“买家印花税”,并缴付较低的税率,税款差额超过530万元。

而周达明2016年从“又一居”物业脱名的一个多月后,政府便宣布把住宅印花税增至楼价的15%,当时谢曼怡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但由于加辣之前或之后,配偶之间转让业权一直可以较低的旧税率缴税,因此周即使在加辣后才将“又一居”售予妻子,仍不会受新推加辣措施影响。

2016年9月周达明将又一居业权转让予谢曼怡,周达明回复为无楼一族,近日以首置身份购入一私宅。(土地注册处文件)
谢曼怡(左一)曾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工作多年,作为最高级别公务员的她会代表政策局出席大型记者会。(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公务员事务局确认,常任秘书长周达明斥资半亿元购入云晖大厦单位,又证周现时无持有其他住宅物业。(网上图片)
陈淑庄认为周达明转卖又一居物业有不寻常之处。(钟伟德摄)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对两名常秘有深刻印象,她认为置业事件有不寻常之处,二人应清楚向外界交代:“他们1997年联名买楼,一齐做按揭供完层楼。但到2016年9月Hold(持有)咁耐先转名。”她认为此举有点奇怪。

陈淑庄认为2016年谢曼怡为时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秘,可能接触到政府即将为楼市“加辣”的敏感资料,因此周氏夫妇需要解释事件,亦批评二人做法有违政府“辣招”原意。

议员田北辰就认为,首置免税名额每人都有一个,即夫妇二人应有两个名额,而此前二人虽然已经有一个单位,但仍有一个名额未用。他认为这个情况,与一些人曾用公司名义置业后,再用私人名义首置免税的情况不同。

但田北辰觉得,周达明和谢曼怡原本已有一个物业自用,无端端转名后买多一间来收租,而谢曼怡有份制定政策,“timing(时间上)令我觉得成件事好有问题,要公开清楚交代。”。陈淑庄及田北辰皆认为直觉这事有点当年(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的买车事件的感觉。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经名下公司持有多个物业后,去年再以“首置”名义购入浅水湾一个6200万单位。(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最近,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继僭建门事件后,亦被揭上任前以6200万元购入浅水湾道19C号豪宅,虽然郑以有限公司名义持有投资物业,但由于以个人名义购入豪宅,按法例以个人首置身份买楼,获豁免15%辣税,悭税600多万元,而最为争议的是郑申报将浅水湾豪宅出租,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有违政策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