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主任”邓如欣疑以政府传真投诉居所停电 议员:公器私用
取消香港众志周庭参选资格的港岛区选举主任、东区民政事务专员邓如欣被翻旧帐,指她在2012年任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期间,在办公时间以办公室传真号码,向中电和居住单位管理公司发投诉信,要求跟进其屯门住所的电力事故,当中信件每一页均印有“CONSTITUTIONAL AFFAIRS”(政制事务)的字眼。有立法会议员批评,邓如欣的做法不理想,涉嫌公器私用。
中电发言人表示,基于客户的私隐,不会向第三者披露任何客户的资料。
公务员事务局则回应指,不评论个别个案,仅指政府有既定机制处理公务员纪律事宜。邓如欣透过民务事务局回应称,对事件无补充。
《苹果日报》报道指,港岛区选举主任、东区民政事务专员邓如欣疑在2012年任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期间,在办公时间以办公室传真号码向中电和启胜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信,要求跟进其屯门物业的电力事故,并把信件抄送至环境局局长、消防处处长、警务处处长、机电工程署署长及屯门民政事务专员多名政府首长。
据报,信件于2012年8月发出,共有4页,内容提到她位于屯门的单位有一日突然停电,电箱传出强烈气味,她报警处理,惟数日后电力仍未恢复;其后经中电、启胜及机电工程署调查后,发现事故由中电有问题的电缆引起,邓于是在信中提出多项要求,包括要求中电及启胜全面检查单位的电力设施、就事故对其单位造成的损坏及不便赔偿、於单位重铺电线其间安排住所等。
邓如欣在信中虽未有提及自己的官职,但信件的每一页均印有“CONSTITUTIONAL AFFAIRS”(政制事务)的字眼,而页面显示的传真号码,亦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政府总部的传真号码;发出的时间是下午4时57分,即办公时间内。同时,邓在信中留下的联络电话,亦是其在政府总部办公室的电话。
对于邓如欣涉嫌使用政府资源处理私务,且被指疑向中电及管理公司施压,公务员事务局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又指政府有既定机制处理公务员纪律事宜。
《香港01》致电邓如欣办公室查询,其秘书说由民政事务局新闻组统一回应。其后民务事务局回复查询称,对事件无补充。
中电发言人表示,基于客户的私隐,不会向第三者披露任何客户的资料。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批评,邓如欣的做法不合适,倘以公众用途的政府信笺作私人用途,令人难以区分究竟是官员的意见抑或客户的意见,此种角色混淆绝对不能在政府运作中出现。对有指邓如欣用官威向中电施压,胡志伟认为,无论信件措词是否强硬,皆不适合,“畀公众觉得系公器私用”。
公民党党魅杨岳桥表示,事件令人联想到前任特首曾荫权,当年他任财政司时用办公室信笺,致函当时的医委会主席,豁免其子考试,让外界感觉公器私用;又认为公职人员对使用办公信盏应高度注意。对于邓如欣将信件抄送环境局局长等高官的做法,杨认为,此举似乎是想令中电觉得“好多部门落咗水”。
公务员系统出身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邓如欣可能是一时疏忽,不愿详细评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