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强奸非礼亲女案 辩方指被告待女不薄 带女游日 放万元待用
六旬翁涉多次非礼和强奸亲生女案下午续审。女童称强奸发生后,曾想过若举报父亲,会被送到院舍,故去年决定报警前,曾“做足功课”,知道会得到甚么安排和协助才作出行动。惟律师指,其父其实对女童不薄,不但会放下1万元让她取用,更曾带她到日本和泰国旅行,但女童称旅途并不开心。
被告现年60多岁,从事装修工作,被控于2005年至2015年,分别在内地深圳和新界粉岭,3次非礼和3次强奸她。另外他被控一项与未满16岁少女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被告否认全部控罪受审。
受性侵后曾现自杀念头
现年16岁女事主下午接受辩方律师盘问,她承认几次遭到性侵犯时,都没有嗌痛,亦没有郁动手脚或踢开被告。女事主称案发多年来,她承受很大压力,甚至出现自杀倾向,因为父母离异,她害怕举报父亲性侵后她会被送入院舍,自由度大受限制,所以一直不敢揭发事件。
报案前做足功课
女事主坦言前年决定报案前,曾做过资料搜集,查一下如果父亲入狱,政府会如何安排她的住屋、教育,她的人身自由会否受到限制,“做足功课”才指证父亲。
曾求搬出被拒
她庭上谈到与亲戚关系疏离,父亲曾托阿叔照顾她,但同住时阿叔限制她洗澡不可超过20分钟,她当时每日只有5元零用钱,更试过肚饿没东西吃。女事主又指责父亲“出尔反尔”,强奸发生后她为求自保,曾要求父亲另外租屋让她搬出去住,但父亲拒绝。
律师指女童用父信用卡网购
律师不禁质疑,女事主当年仅13岁,搬出去住怎样照顾自己?女事主立即反驳:“阿爸不嬲都冇照顾我!”自称已经习惯了自理生活。律师庭上指出,女事主有用QQ化名交友的习惯,亦会网上购物,网购的钱一直由被告用信用卡支付。被告平时亦会在抽屉常备1万元,让女事主随时取用。
被告曾带女儿游日本
律师更称,被告曾带女事主到日本和泰国旅行,反问她日本之旅是否开心?女事主却斩钉截铁地回答“不开心”,并指被告没有基本礼仪,在日本冲红灯、打鼻鼾和霸占座位,令她丢脸出丑。女事主曾要求自己一个游日本,但父亲不允许。
案件编号:HCCC2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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