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强奸非礼亲女案 女儿4岁起被性侵 长大后懂放刀在旁才终止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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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涉自亲生女4岁起6次非礼和强奸她,起初他趁女儿睡觉时用手指插入其阴道,后来女儿升上中学,他更会半夜爬上床强奸她。女童觉多番受辱,最后决定放小刀在床头旁身,性侵事件才停下来。六旬翁否认3项非礼罪、3项强奸罪和与未满16岁少女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案件今(29日)开审。
被告现年60多岁,从事装修工作,被控于2005年至2015年,分别在内地深圳和新界粉岭,3次非礼和3次强奸她。另外他被控一项与未满16岁少女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被告否认全部控罪,高院今选出6男1女陪审团,案件开审。
女童4岁午睡遭父手指插下体
控方开案陈词指,现年16岁的受害女童是被告的亲生女儿,母亲是内地人。女童在内地出生,小时候和母亲住在深圳,被告不时返内地探望她们。首两次的非礼事件皆在深圳家中发生,女童当时年仅4至6岁,被告趁她午睡时,将手伸入她的内裤, 并用手指插入其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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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称遭父强奸
女童11岁就读小六时,因父母感情破裂,她随被告来港定居。在她11至13岁这段时间,被告至少3次趁夜强奸她,女童半夜感觉下体剧痛,朦胧中感觉被告把她双腿分开放在腰间,用阴茎插入她下体,又捉住她的身体摇晃。女童形容插入她下体的东西“好暖好大”,令她非常疼痛,事后被告会用湿毛巾为她擦拭下体。
买小刀旁身性侵终告终
其中一次强奸,是在被告带女童返内地探望旧邻居时,在深圳的住处发生,那次事件令女童感到受屈辱和惊慌,自此买小刀放在睡床边防身,性侵终于告一段落。事隔多年,女童前年向学校社工透露遭性侵,最终报警。
主控庭上指,女童事后曾验身,但医生发现她的处女膜、阴道没有伤势。主控特别提醒陪审团,即使在女童身上验不到伤,亦不代表性侵无发生过,主控将会传召医生解释这一点。
案件编号:HCCC2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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