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体育系促学界完善性侵投诉机制 推小册子列明反性侵“底线”
运动员吕丽瑶自揭遭性侵事件,掀起社会关注运动员与教练的相处界线。浸会大学体育学系今日(29日)发布教育小册子,向公众解释性骚扰定义,并列举性侵例子及各方权责,盼运动员提高防范意识,亦借此加强阻吓作用。
浸大亦促请各学校及体育界完善内部指引及投诉机制,加强对运动员的保护及把关,如聘请教练人员时进行性罪行纪录查核,事先作品格审查。
校队领队每月向运动员收集意见
浸大体育学系系主任钟伯光指,校方对教练操守设有内部指引,自发生#metoo性侵风波后,已将相关守则完善化,包括规定校队领队每个月向运动员收集意见,如运动员遇上不愉快事件或怀疑性侵个案,可私下向领队汇报或向校方作匿名投诉。他强调,即使投诉属匿名,校方亦会展开内部调查,必要时亦会咨询法律顾问,亦会邀请涉事双方进行答辩及召开纪律聆讯。如相关人士对结果不服,可循申诉机制作出上诉。他指,暂未有收到运动员对教练作出性侵投诉。
他又指,性骚扰属主观及个人看法,如涉“过火”的肢体接触或言语冒犯,运动员可作出投诉,“如果当事人感觉唔舒服,感到被侵犯,都应该同信任的人讲。”
中小学可仿效
浸大体育学系运动事项统筹负责人林志彪认为,运动员看似坚强,但教练掌控权力,基于此权力差异,运动员在制度上易受伤害,所以校方需对运动员加强保护。
他指,新学制推行后,不少学生为18岁或以下,故浸大在聘请教练时,亦会要求申请人向警方提出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以作品格审查,他建议其他中、小学或业界可仿效,“据我所知,唔系好多机构会咁做。”
有指引可让运动员分辨
浸大学生、香港健美体操运动员张楚荇指,以体操界为例,由于运动员从小“入行”训练,或未有足够自我保护意识,亦会完全相信教练言行,她认为,推行公众教育,加强运动员防范意识相当重要;浸大学生、香港残奥会硬地滚球运动员何宛琪指,虽然进行训练或肌肉纾缓按摩等会有第三者在场,较少与教练单独相处,但向教练人员设立清晰指引,可让运动员分办。
除推出防性侵小册子外,浸大体育学系联同香港教练培训委员会于本周四(2月1日)合办研讨会,由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业界人士及学者探讨性侵定义及预防机制,料有200名运动教练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