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突撤雇佣条例草案二读辩论 劳福局:因修正案偏离劳顾会共识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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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本周三(31日)恢复二读辩论的《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却于今日(29日)下午,宣布撤回二读辩论,惟未有解释原因。劳福局突然撤回有关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劳福局发言人解释,由于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提出的修正案,是未经法案委员会的讨论,内容亦偏离劳顾会早前达成的共识,政府必须再深入研究有关修正带来的影响,故决定暂持撤回草案。

劳福局罗致光突撤回雇佣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资料图片)

立法会秘书向立法会议员发通知,表示本周三(31日)恢复二读辩论的《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已撤回有关议程。

《香港01》向劳福局了解事宜,劳福局回应称,撤回二读是由于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提出的拟议修正案,有关建议对条例草案内政府的方案作出重大修正。鉴于有关修正案从未在有关的法案委员会的讨论,内容亦偏离劳顾会早前雇主及雇员代表达成的共识,政府必须再深入研究有关建议的影响,有需要时咨询劳顾会的意见。

张超雄提出四组修正 获批其中三组

张超雄较早前提出4组修正案,包括额外款项由雇员每月平均工资的3倍提高至6倍和取消有关7.25万元的上限,将修订额外款项上限的方式由“先订立、后审议”改为“先审议、后订立”,以及修订草案第4(1)条,列明雇主在聘用另一人代替雇员时,须证明雇员未有通知雇主希望复职。

政府当时称对有关修正案的理据和可行性有强烈保留,不建议张超雄的修正案可获提出,惟立法会席梁君彦认为张超雄的修正案与条例草案的主题有关,获批其中三组修正案。

张超雄认为他早于法案委员会上提出有关质疑。(资料图片)

张超雄:意见早已提出

张超雄则表示过往在法案委员会就复职令已提出有关质疑,“话冇讨论过一定唔系事实。”至于是否偏离劳顾会的共识,他认为拟议的修正案只是加强某些复职令的拟议条文,两者并无冲突,质疑政府现时撤回草案有其政治考虑,忧部分建制派会因选票而支持修正案,令拟议修正最终获通过。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就称,相关修订即使过去曾作讨论,但未就此提出修订,“负责任的做法应在法案委员会提出。”此外,他强调劳顾会的基本共识,是落实复职权条例,以及对雇员有保障,即雇主没按命令将雇员复职,须向涉事雇员支持一笔7.25万元的额外款项,“如果突然加料,会令日后劳资双方的谈判增加困难。”建议政府应就修正案再咨询双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