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户无优先拣绿置居 黄远辉:公平原则 富户较有能力置业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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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下周二(30日)开会讨论绿置居的检讨。据了解,当局认为绿表客的置业需求,加上新富户政策的推行下,令绿置居有一定需求,但未有计划让公屋富户优先拣楼,以加快公屋流转。有团体指停建居屋前,富户可比一般家庭优先选购单位,认为此安排可让具负担能力的家庭尽快交回公屋单位,亦可平衡政府的新富户政策;惟主席黄远辉强调,房委会作为公营机构,须维持富户及非富户有平等机会,“成为富户的家庭,相信较有能力解决住屋问题,他们的选择亦较多。”

房委会78万公屋户今年料加租一成,但政府已表明不会再代缴租金。(资料图片)

特首林郑月娥首份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将协助较有能力的公屋住户“向上流”,建议将绿置居恒常化,鼓励公屋富户腾出公屋单位,加快公屋流转。据悉,绿置居景泰苑约有12%属于公屋富户,即约有96名住户,当中有9%正缴交1.5倍租金、另3%缴交双倍租金。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远辉认为房委会需以公平的大原则出发制订政策。(资料图片)

或使公屋富户倾向不交回单位

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认为,绿置居的政策原意,是希望更多有负担能力的家庭迁出单位,加快公屋流转;惟公屋富户仍要以抽签方式决定优先次序,意味著即使有意愿交还公屋,亦未必能顺利购买绿置居继而迁出,“变相公屋富户就要变招如除名,令佢哋留返系公屋单位入面,唔好被赶走。”未停建居屋前富户可优先拣居屋

他续称未停建居屋前,公屋富户比一般家庭获优先拣居屋的权利,“唔明点解以前做到,而家做唔到。”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远辉就称,房委会必须从公平原则作优先考虑,既然申请人的资格相同,他们亦有同等的权利去拣楼,“如果因为富户就优先拣楼,会否对其他非富户做成不公?”他认为富户家庭的负担能力较强,相信他们对住屋的选择亦较多,“相反非富户可能只可以勉强负担购买绿置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