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淳轩谈撤控:难相信警方不是政治检控
大年初一深夜旺角发生的骚乱,警方至今拘捕82人,被控暴动控罪的被告分两批上庭。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批共43名的被告第二次提堂,在被告从来无须答辩的情况下,律政司已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中10人有参与当日行为,该10名被告面临的起诉立即获撤销。
学民思潮前成员林淳轩庭外表示,上周接获撤销控罪的通知,事件拘捕82人,单在今日上庭的43人当中,已撤销控告10人,认为事件反映警方证据不足,难以相信警方不是政治检控。就其本人而言,拘捕当日,他正准备离港,却被警方声称他在通辑名单而将他拘捕,警方一方称有警员见证他在现场呼吁人群,但实质他当日的行为,有新闻片段为他助证。他现望追回因拘捕事件,所造成约11,000元旅游费用的损失。
至于香港大学学生会刊物《学苑》候任总编辑顾博谦亦获撤控。顾的大学同学梁天琦表示,警方当日见人就拉,顾只不过以学院记者身份在现场记录事件,撤控显示警方搜证不足。梁又指,本土民主前线一直为涉案被告提供法律援助。
另有被撤控的被告亲友向《香港01》记者表示,骚乱事件后,有报章登出涉案被告人的名字、地址及个人资料,即使现时证明部份被告清白,事件已对该些被告造成困扰,故希望与律师团队研究向报章申请禁制令的可能性。记者其后向有份义助被告的大律师杨岳桥查问,惟杨岳桥不讳言,向报馆申请禁制令的成本及门槛高,报道已出,报馆亦未有刊出完全的地址,故暂时未觉得申请禁制令的意义太大。
今日仍有大批市民到庭旁听,包括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以及“四眼哥哥”郑锦满等。
律政司其后回应事件,澄清警方拘捕准则,跟律政司是否提出或继续检控存不同标准。只要有真正和合理怀疑,警务人员便有权拘捕涉案人士,但律政司则须考虑,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合理机会达致定罪。
案件编号:KCCC504-540、574-575、610、619-6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