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晤警察协会回应前线警权积极 细数2017年冲击警权案件
退休警司朱经纬案被判入狱3个月,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昨日(22日)跟保安局及公务员事务局会面,要求前线执法时得到适切保障,获得保安局积极回应。不过,除前线警的权益外,部份影响公民权利的警权问题仍悬疑未解。
盘点2017年多宗涉及警权案件,警方仍欠交代,如一宗司法覆核裁决冲击警权问题,指警方非紧急下查市民手机须申搜查令;一宗疑犯在羁留室内上吊自杀,惹外界质疑有关程序不足,警方设独立重案组调查事件。然而,前者在实务上的改变仍处于研究阶段,而后者事隔近9个月,仍未公布调查结果等。
高院裁定︰查市民手机要更清晰指引 保安局回应会研究
朱经纬案促使警方成立督导委员会旗下的工作小组,由助理处长带领,专责跟进改善武力指引、程序及训练事项。去年一宗司法覆核案的法庭裁决,亦是关乎警队执法原则,包括于2014年七一游行期间,有五名示威者被警方拘捕期间没收手机,他们事后质疑警方侵犯私隐,争拗《警察条例》第50(6)条,指明警察只有权查看被捕人士身上报章、簿册或其他文件内的任何部分,惟未有提及亦适用于电子设备。
高等法院于去年10月裁定,强调警方除紧急情况外,必须先取得搜查令才可查看受查人士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法官判辞指出,虽然该项警察条例并无违反宪法,但认同在普通法体系上,警方必须在保障私隐及执法之间取得平衡,尤其智能手机存有大量个人资料,并认为今后可能会面对类似挑战,要更清晰、确定、可行的指引。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其后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指,警方与律政司现正研究相关判辞,评估有关影响及跟进工作。
七一示威者被锁手扣申民事索偿 冀公开武力指引
外界一直关注的《警察通例》中第29章即有关“武力与枪械的使用”,一直是神秘篇章,警方向来以涉行动细节为由拒公开。有指《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册》去年推出更新版本,新增一份初步报告的表格,要求单位指挥官或主管清楚列明使用警棍者的撃打次数、部位、伤势等,惟完整版本始终未能曝光。
于去年11月,有社运人士冀透过民事诉讼迫警方公开武力指引,协助两名原讼人的工党赵恩来指,去年7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访港期间,他与其他社运人士在尖沙嘴海旁拟展示“我要真普选”横额表达诉求,然而当中有2人在无反抗下被警方锁手铐带走,他们质疑警方滥权。
同日在湾仔金紫荆广场,有份参与示威的社民连吴文远等人遭过百人包围,警方到场后带有关人士上警车,《香港01》拍摄到吴文远在警车上疑被警务人员拉扯头发,吴文远其后称头部被撼向玻璃窗及下体被踢,事后向投诉警察课投诉和到湾仔警总报案。
七警案激发讨论“辱警罪” 当局称持开放态度
至于另一宗被指打击警队士气的案件,是于去年2月法庭裁决的“七警案”。七名警务人员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全部入狱两年。警察协会认为该裁决打击士气,在警察游乐会举行逾3万人参与的“特别会员大会”声援,更有部分外界声音要求设“辱警罪”,当局回复指“无立法计划”,但持“开放态度”。七名被告目前全部获准保释等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