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本月底起每月出席立法会质询 每位议员限3分钟内短问短答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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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拉近行政、立法关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去年承诺除了一年四次的行政长官答问大会外,将额外每月出席一次半小时质询大会。第一次质询时间将于今月31日举行,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今在内务委员会中交代有关安排,包括每位议员在30分钟的质询时间内,连问答只有3分钟的主场质询时间,而且不能作跟进质询。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对郑若骅事件感到“好心痛”。(林若勤摄)

李慧琼表示,是次特别会议名为“行政长官质询时间”,将于今月31日首次进行。她指出,“行政长官质询时间”与行政长官问大会不同,是次的安排并不会影响答问大会的做法,但议员的提问将会计入行政长官答问大会的累积发问次数,但是否按党派就由主席按情况决定。

她指出,“行政长官质询时间”会参照行政长官答问会的方式,议员可以在30分钟的质询时间内,以短问短答形式向行政长官进行提问。她表示,为了让更多的议员可以进行质询,在质询时间中行政长官并不会作开场白,而每位议员的提问连同回答的时间亦不应超过3分钟,而且议员不可提出跟进质询。秘书处秘书长陈维安指,是次安排已在议事规则委员会讨论过多次,大会主席梁君彦及政府已知悉及同意安排。

民主党林卓廷问到,如果在质询时间内行政长官回答问题后仍有剩余时间,能否作出跟进质询。李慧琼回应指,质询的3分钟应依照事务委员会做法,议员有剩余时间可作跟进质询,但最终仍需交由主席决定。

民主党邝俊宇表示,3分钟的质询时间理应是议员主场时间。(林若勤摄)

民主党邝俊宇问及,3分钟的质询时间理应是议员主场时间,能否在质询时间中打断特首发言,防止特首“拉布”。陈维安回应指,质询时间是一个新环节,仍需要摸索运作模式,相信届时大会主席会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