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支付工具牌照 三成准申请者来自内地
撰文: 冯普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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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去年11月正式生效,并有一年过渡期,多用途的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包括八达通及市场上其他电子钱包,过渡期后须领牌才可继续营运。金管局表示,现时已有20多名准申请人,当中有七成是现有经营者。
金管局高级助理总裁李达志指,20多名牌照准申请人中,一半属香港本地母公司,有三成属中国内地;当中有三成二为网上或流动支付工具,其余则是传统预付卡。虽然金管局未有透露准申请者身分,但七成为现时市场上的现有经营者。
《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去年11月正式生效,并有一年过渡期,多用途的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包括八达通及市场上其他电子钱包,过渡期后须领牌才可继续营运。金管局表示,现时已有20多名准申请人,当中有七成是现有经营者。
金管局高级助理总裁李达志指,20多名牌照准申请人中,一半属香港本地母公司,有三成属中国内地;当中有三成二为网上或流动支付工具,其余则是传统预付卡。虽然金管局未有透露准申请者身分,但七成为现时市场上的现有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