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警协下周初见保安局 要求警合法命令下用武力免刑责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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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经纬于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以警棍挥打男途人郑仲恒而被判入狱3个月,判决惹起不少前线警务人员不满,认为朱只是执行上司命令。据了解,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将于下周初派出代表分别跟公务员事务局及保安局官员会面,特别期望保安局制定清晰指引,前线如何按合法命令使用武力才不会负上刑责,否则不应被检控,受到警员武力对待人士极其量可向“一哥”警务处处长进行民事索偿。有民权组织认为,如相关人员在合法命令下过度或违规使用武力,同样要承担刑责,不能作借口。
据悉,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将于下周初派出代表,跟公务员事务局及保安局会面,当中包括协会主席陈祖光,直接表达前线人员对执法时使用武力的忧虑。据知有前线人员对于现时武力指引的写法感到模棱两可,认为朱经纬按合法指令运用武力清场仍被控告,十分有问题。
要求重新检视设“辱警罪”法例
消息指,相关代表会在跟保安局的会面中,会要求局方制定一套细致、清晰的指引,厘清前线按合法命令使用武力时,在甚么情况下不会负上刑责,并跟律政司商讨如何跟从,在哪些情况下不作检控,受到警员武力对待人士极其量可向警务处提出民事索偿;至于跟公务员事务局的会面中,据知会要求局方重新检视制定“辱警罪”法例,保障前线在执行职务时免被侮辱。
民权观察:合法指令非免刑责理由
民权观察成员沈伟男批评,律政司在提出检控的考量上应独立于任何一方,不应受保安局影响。他又指警方的合法指令并非重点以及免刑责的理由,若该人员在合法指令下有过度或违规使用武力,必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否则会对市民造成恐慌,令警权膨胀,将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禁止酷刑公约》中保障生命、禁止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