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上诉】法庭如何看待“公民抗命” 终院将作最终裁决
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2014年发起群众冲击“公民广场”,掀起占领运动的序幕,事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但只被判社服令和缓刑。岂料律政司连番追击覆核刑期,上诉庭去年改判3人入狱6至8个月。3人去年底就新判刑提终极上诉,终审法院将于今(16日)进行聆讯,并会就4个法律问题作争辩,但最为触目的是终院会如何看待“公民抗命”这犯案动机,或为日后更多的政治案件“一锤定音”。
周永康曾形容如历“奇妙旅程”
公民广场案事发至今历时近4年,一波三折。正如周永康去年获准保释时,特别“多谢”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带给他们一段“奇妙旅程”,三名年轻学运领袖在这件案中,经历欢笑和失望垂泪的日子,他们的支持者亦伴随他们走过。三人原审当日获判社服令和缓刑,庭内的掌声和欢呼言犹在耳,转眼间他们又被改判入狱,战友和支持者含泪目送他们的囚车开往牢狱。
终院将就四大理据争辩
公众除了关心三人的判刑结果,更在意本案如何为陆续有来、涉及集会和冲击的政治案件定调,原审裁判官和上诉庭法官在考虑判刑时截然不同的取态和措辞,亦引出更多关于暴力、公民抗命的法律讨论。
事实上,终院今次要处理的“四大上诉理据”,包括:
1. 上诉庭能否逆转原审裁判官的事实裁断;
2. 上诉庭新颁布的判刑原则能否追溯应用于本案;
3. 上诉庭未为未满21岁的黄之锋索取报告;
4. 法庭应如何看待“公民抗命”这个犯案动机。
头3项直接影响三人判刑的议题,至于第4个论点,终审庭的决定预计会影响日后更多关乎行使公民宪法权利的政治案件。
三子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
上诉人黄之锋(21岁)、罗冠聪(24岁)及周永康(26岁),被裁定2014年9月26日晚冲入立法会外俗称“公民广场”的空地,罗更被指在讲台上呼吁示威者参与,三人经审讯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罗则另外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黄之锋命运仍未明确
终院早前批准三人以5万元现金和5万元人事担保外出,等候终极上诉结果,若终院今下裁决判三人败诉,三人须被押反狱中继续服刑;即使三人获胜诉且不用再回狱中服刑,由于黄之锋另涉一宗占旺蔑视法庭案,该案暂定于明日(17日)在高院处理,故即使这案裁决已定,黄之锋是否能免再入狱仍未明确。
案件编号:FACC8-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