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印花税通过上调15% 税局至少获76亿元 势推高财政盈余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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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大会前晚三读通过《2017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住宅印花税划一上调至15%,期望为楼市降温。由于条例早于前年11月生效,1年多以来未获通过,政府一直未能收取税项。税务局回复《香港01》查询,透露截至去年底,尚未收取的印花税税款约为76亿元,势再推高原本已创新高的财政盈余。
立法会去年10月曾审议《2017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草案建议将住宅物业交易的印花税率划一为15%,如果买家购入第二个住宅,需要在6个月内出售首间物业,便可豁免额外支付印花税。民建联周浩鼎将“楼换楼”延长期增长至1年的修订获得通过。
政府于前年11月4日公布提高印花税率,翌日即时生效,但由于印花税草案未及审议及通过,政府未有权收取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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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向税务局查询,局方回复根据记录,由前年11月5日至去年12月31日期间,须按新住宅印花税税率缴付从价印花税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尚未收取的印花税税款约为76亿元。税务局会于草案刊宪后发出通知书,提醒有关人士缴纳少付的印花税税款。
条例最终于今年1月11日获通过,加上今个财政年度是截至今年3月31日,相关印花税税款肯定超过76亿元。以去年实施免费优质幼稚园教育政策,增加开支67亿元为计,今次印花税税款足可支付相关开支有余。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指出,若未来数月经济未有突变,今个财政年度将录得相当高盈余。上一个财政年度,财政盈余高达928亿,消息称今个财政年度的财政盈余起码逾1000亿元,加上至少76亿元印花税税款,相信政府将面对库房“满泻”,或要好好思量如何派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