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僭建】查册显示不包括地库 陈淑庄:或涉骗银行获按揭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僭建风波继发酵,今日(11日)特首林郑月娥到立法会出席答问大会时,遭泛民议员就事件多番追问,公民党陈淑庄更质疑,郑若骅在物业交易过程中签署的文件,显示她已检查过购入的物业,并以现状购入,而文件中显示的现状,没有包括地库。陈淑庄指出,郑若骅的行为,可能涉及向银行声称购入的物业不包括地库,从而获得按揭,或已干犯《盗窃罪条例》中“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
陈淑庄展示郑若骅寓所海诗别墅第4号屋的查册文件,她指,文件充分显示郑拥有物业的交易状况及仍然有按揭。她又指,在郑寓所的买卖合约中,清晰说明买家,即郑若骅的整个交易中的行为,是包括:该物业以现有状况下由买方购入;买方购入时已检查该物业或买方已授权代表检查;买方签署本合约是基于以上之检查及本合约之条款,而非依赖卖方及其他人之陈述或保证;及买方同意该物业现状,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陈淑庄指出,查册文件的若干签署,代表郑若骅已检查过物业现状,并在知悉现状后购入物业。公民党杨岳桥补充指,按照有关查册文件说明,郑若骅购入独立屋是包括地下、一楼、二楼以及天台,而这也与该物业的平面图一致,但按照郑若骅的说法,地库在签约前已经存在。他续指,“那问题就在于,她买入物业时有地库,而相关的法律文件没有提及地库。”
陈淑庄又表示,查册文件属法律文件,郑若骅作为法律界人士,应有专业能力知道自己签署了甚么法律文件,而物业是否有地库存在,也可凭肉眼和常识判断,是否与文件中的描述有出入。
陈淑庄指,查册所得的按揭文件中,同样没有描述郑若骅购入的物业有地库,这意味著,她或在知情之下未向银行透露物业包括地库,而她在此情况下签署了按揭合约,可能违反了《盗窃罪条例》中用“欺骗手法获得金钱利益”,欺骗银行向她批出按揭。
此外,杨岳桥被问到会否引用权力及特权法或不信任动议去调查和追究郑若骅时,他表示立法会大门仍然为郑若骅打开,现阶段只是等待郑的回复,如果她愿意到立法会解释清楚,相信事情不需要用到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