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僭建】按揭文件无呈报地库 郑若骅难道睇漏眼
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一直回避说明是否知道所住的屯门海诗别墅4号独立屋有僭建物,昨晚(10日)更称“我一直没为意寓所有这个违规的构建物”。不过她所签的楼契及按揭文件揭示,独立屋只由地下、一楼、二楼及天台组成,并没有包括面积50平方米的地库。其夫潘乐陶迟她四年买入的3号独立屋,楼契也显示没有地库。为何二人可以接受买楼文件中没有提及地库一事?
一旦物业有僭建物,银行一般较难批出按揭。本身是大律师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指出,从常理说,郑决定买楼时应到过现址“睇楼”,难以理解为何地库会“消失”在按揭文件上。
声称买入后无作过结构性改变
郑若骅由上周六(6日)至昨晚(10日)第二度解释僭建丑闻,都声称2008年10月时以“现有的状况”买入,她之后没有再作过结构性改变,即天台屋和地库等早在她买入前已存在。到昨晚她才称在自己4号屋和丈夫潘乐陶3号屋之间的一道门,是后来才打通,“但不是我做的,但我当然知晓”,但未有说明是否潘提出。现年59岁的郑若骅与77岁的潘乐陶,于2016年12月底才再婚。
郑若骅以柏星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在2008年以2,600万元买入4号屋,她于2008年10月23日以公司负责人签渣打银行签订按揭文件,清楚列明独立屋由地下、一楼、二楼及天台组成,并没有提及有地库。文件并引用第一手买家在1993年买入独立屋时的合约图则,同样显示只有地下、一楼、二楼和天台,并无存在地库。
依郑所言,2008年买入时地库已存在,为何没有列在按揭文件上?
陈淑庄促解释地库“消失”之谜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郑若骅须向公众解释为何大宅地库在按揭文件上“消失”,因为从常理说,郑拍板购入大宅前应到过现址“睇楼”,知道地库的存在,难以理解为何没有反映在按揭文件上。陈淑庄说:“要判断系咪僭建,就话要有相关专业知识,判断大宅内有几多层,凭肉眼都睇到,而睇法律文件,更加系佢(郑若骅)嘅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