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院舍寝室狭窄仅3平方米轮椅亦难出入 团体倡人均面积8平方米
港府一直指要为长者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的环境,社会福利署去年终成立“检视院舍实务守则及法例工作小组”,以提升院舍质素及改善监管制度,惟未就人均面积等建议作改动。
有团体巡查全港逾60间安老院舍及残疾院舍,发现有寝室狭窄,部分仅约3平方米,以致轮椅难以出入。团体要求日后在法例上订明寝室及非寝室的人均面积,各有8平方米。
剑桥护老院虐老及康桥之家性侵事件发生后,多个议员办事处、团体及专业人士组成“永别剑桥康桥工作小组”,早前巡查全港的私营院舍及收集相关意见,发现约4.1万个私营院舍宿位的人均面积中位数为7平方米,而残疾院舍中近4,000个私营宿位的人均面积中位数为6.5至7平方米,却是包括寝室、厕所、活动空间等。
团体巡查逾60间安老院舍及残疾院舍中,发现不少寝室狭窄,部分仅约3平方米,即使轮椅亦难以出入;而大部分睡床贴墙,仅得一边让院舍员工作扶抱,容易造成受伤。亦有私舍残疾院舍以碌架床为主,未有足够空间摆放个人物品。
母亲入住西环私营院舍“轮椅比较大推唔入”
已退休的李凤琼,现自行照顾96岁高龄的母亲,她指2010年曾让母亲入住西环一间私营院舍,每月费用6,000元至7,000元,但宿位空间犹如厕格,“得一张床、一个小柜,连衫都摆唔到几件,我妈妈个轮椅比较大推唔入,佢人又全身无力,护理员想揾个墙挨住扶都好难。”故母亲入住6周后即被接回家中照顾。
近月她再到港岛区5间私营院舍巡查,发现宿位月租飙升至1.4万元至1.6万元,看电视、伙食等要额外收费,但寝室空间仍细如板间房,环境恶劣未有改善。
现时《安老院规例》第22条及《残疾人士院舍规例》第23条订立,人均面积6.5平方米,低于公屋挤迫户及惩教署高度安保级别的监仓人均面积7平方米。本港“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订明人均寝室面积中,安老院为7.1平方米,护养院为8.7平方米;台湾则为7平方米,英国单人房就高达12平方米。
“伸手摸到对面床,长者成日觉被偷嘢”
物理治疗起动召集人列明慧指,双人房的宿位床之间距离狭窄,“伸手就可以摸到对面床头,搞到唔少长者成日觉得被偷嘢。”杏林觉醒成员马仲仪则指,空间不足亦提高病菌传播机率,望日后条例可订明寝室温度、空气流通标准。
关注院舍议题的刘小丽指,大部分院舍的床位为2呎半,仅设床头柜桶,活动空间不足,令长者长期处于“反身不得、转身不能”状态,亦会肌肉萎缩加快。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透露,早前与社署、院舍开会商讨条例,形容气氛“紧张”,但直言若是次修例未订明寝室“8平方米”,下次要等20年。
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指,大部分院舍的床位之间距离不足1米,要求条例应订明寝室及非寝室人均面积各为8平方米,床位间距离约有1.5米,及增设多用途室、配药及医护室等的人均面积。此外,每间寝室最多容纳4人使用,并使用单人床,“若新例实施后,可有两级制,给现行院舍过渡期,寝室及非寝室人均面积中位数先达11平方米,及后达至1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