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合作安排文全文曝光 5内地机构会在内地口岸区执法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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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在下午的闭幕会议上,以158票全票通过高铁“一地两检”方案,政府亦公开《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详细版本。安排中列明,内地边防检查机关、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口岸综合管理机关及铁路公安机关等5个机构,将会在内地口岸区执法。
《合作安排》又提到,双方本着互相合作、支持及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实施中产生的争议,倘日后有需要作出修改,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文件,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政府今日公开特首林郑月娥上月与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礼宾府签署一地两检《合作安排》。根据安排,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会按《合作安排》和内地法律设立和管辖,实行口岸管理制度,在香港境内行驶、停留和上落客中的车厢都视作内地口岸区范围,其他营运范围及设施,包括石岗列车停放处、路轨及行车隧道均不属于内地口岸区范围。
安排又提到,前往香港及内地的乘客进入内地口岸区后,由内地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海关及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内地法律进行出入境监管,符合内地法律的将获依法允许出入境,违反内地法律的就由这些内地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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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安排》亦提到,香港与内地同意建立口岸协商联络机制,加强在通关协调、联合打私、治安消防、反恐防暴等各个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双方亦同意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在内地口岸区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经内地派驻机构请求并授权,香港的人员可以在内地口岸区协助,并享有香港及内地法律的保障及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