蚝涌炸药库案 被告称被囚友当恐怖分子遭欺凌 下周五判刑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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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6月在西贡蚝涌亚视旧厂房发现炸药库,事后起诉5名男子串谋制造炸药、管有炸药等罪,其中一名被告供认参加了“全国独立党”,想制造烟雾弹对付警察,并将旧厂房当作秘密实验场。陪审团早前裁定其中2名被告脱罪,另外3名被告则被定罪,今(8日)于高院进行求情,其中一名被告称在狱中被当恐怖分子受欺凌,官把案押后至下周五判刑。

三名被定罪被告(由左至右):陈耀成、郑伟成、及彭艾烈。(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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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中,最后只首三被告:陈耀成(34岁)、郑伟成(29 岁)、彭艾烈(21岁),被裁定控管有炸药、串谋制造炸药及管有炸药等罪成。

律师指被告或为兴趣研究炸药

代表次被告郑伟成的大律师称,虽然案中第五被告曾向警方透露“全国独立党”有意制造烟雾弹达到政治目的,但5名被告中只有他这样供称,且这名被告已脱罪,所以无证据显示其他被告管有和制造炸药是为了伤人。法官即问:“咁两个年轻人做乜整炸药?”大律师说可以是为兴趣、追求学问而研究炸药,法官不应随便推测他们的犯案动机。

被告已考虑公众安全

辩方续指,律政司今次以《刑事罪行条例》条例起诉被告,最高刑罚为入狱14年。控方早前控告一名公大学生私藏“烟雾饼”,只引用《危险品条例》,该条例最高刑罚6个月及罚款2.5万元,该学生亦只被判囚3月。

第三被告彭艾烈的大律师又指,本案中烟雾弹的威力,是同类爆炸品中最轻微的,警方的爆炸专家同意案中被发现的爆炸品,未对公众构成危险。被告选择荒废旧厂房试验,已考虑公众安全。而社会近年对年轻社运人士抱持敌对态度,小事化大,又指离岛居民放爆竹都可能比本案的烟雾弹危险。

第三被告彭艾烈称在狱中被囚友当恐怖分子。(资料图片)

混血儿被告狱中被当恐怖分子

大律师又表示,本身是中意混血儿的彭艾烈在狱中受到欺凌,还柙期间被囚友说是“恐怖分子”,而他面对长时间的审讯和拘留,已瘦了5公斤,本案对他和其家人都是很大的困扰和忧虑。

警方两跟踪后拘被告

案情指,警方派员于前年5月底跟踪被告到西贡濠涌亚视片厂,并听到厂房传出摩打声及有闪光,警员同年6月一个晚上再作跟踪,并见厂房窗口冒出白烟,之后拘捕被告,又在陈耀成及彭艾烈家中找到爆炸品。

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第五被告文廷洛,被捕后曾向警方透露他加入了名为“全国独立党”的20人反政府组织,成员曾在band房商量如何在选举前后引起混乱,又想制造烟雾弹对付警察,并将旧厂房当成是他们的秘密实验场。

案件编号: HCCC 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