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安、港安、浸会医院均已领食肆牌 陈剑青:直接开放或有副作用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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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时法例,无食肆牌的医院餐厅只能招待职员,情况就如工厦内的食堂,按例不能招待非工厦内上班的雇员。不过,过去已有不少医院食堂,包括仁安医院、港安医院及浸会医院,都已向食环署申请食肆牌照,可招待公众入内。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表示,倘开放医院食堂予公众使用,担心会令越来越多人到访医院餐厅,影响医护人员权益。但他认为,现时于工厦工作的工人越来越少,认为有必要检讨工厂食堂条例。

有律师指出,无食肆牌的医院饭堂只能开放予医院职员,病人探病者不能合法光顾。(资料图片)

根据《食物业规例》,“食物业”不包括工作场所内专供受雇于该处的人士使用的食堂(工厂食堂除外)。律师梁永铿指出,若医院食堂无申领牌照,只能出售食物予医院职员,换言之,不单街客,即使病人及探病者,严格而言亦不能“合法光顾”。

卫生署不反对申请

根据养和医院对食堂的改划申请,规划署的文件显示,多个政府部门都不反对其申请。卫生署又指为职员、病人及探访者提供餐饮,可视为医院的支援服务之一。

大埔那打素医院餐厅已申领食肆牌照。(资料图片)

事实上,过去亦有不少医院被批涉对外开放,不少医院已向食环署申领牌照,使食堂可合法招待访客或病人,如那打素医院、玛嘉烈医院等。此外,记者就私立医院的食物牌照翻查食环署资料,发现仁安医院、港安医院及香港浸信会医院已为食堂领牌。

陈剑青:开放或影响医护权益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认为,若直接开放医院食堂予公众,担心会有“副作用”,使更多食客或旅客到访,甚至多于医护人员,令他们可进食休息的权利受损。他认为,若要开放食堂予公众,政府可参考增设优次条件,确保职员可优先使用。

在养和医院向城规会提交的文件中,指仁安医院的饭堂亦有食肆牌照。(资料图片)
在养和医院向城规会提交的文件中,指仁安医院的饭堂亦有食肆牌照。(资料图片)

其实除医院食堂外,工厦餐厅亦不能招待非工厦内工作的雇员。自1980年起,政府规定所有工厂食堂必须领牌才可营业;如在工厦经营工厂食堂,土地业权人亦须事先向政府申请豁免或修订地契。不过,过去不少工厦食肆曾招待街客,甚至高调宣传。直至今年5月,食环署及地政总署被申诉专员公署点名批评均疏于监管,更批评牌照政策过时。

陈剑青表示,以往香港工业发达,不少工人需在工厂工作,惟现时工人数目大减,难以只招待工厦内的雇员,认为政府须检讨工厂食堂的相关条例。

工厦市场交投炽热,不断有拆售项目推出,带动一手成交。(资料图片)
陈剑青认为,若直接开放医院饭堂予公众,或会出现副作用,使街客多于职员。(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