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和医院饭堂涉违规接待街客 事隔9年始申请改划 食环署零检控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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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和医院饭堂是不少人的“觅食圣地”,出品煲仔饭驰名远外,获多间饮食媒体追捧,亦是内地旅客的“朝圣地”。
不过,早于9年前院方曾称会申请食牌,因为该饭堂其实只能招待职员及院内人士光顾。惟事隔9年,院方近日才正式向城规会申请改划为可待街客的“食肆”,待完成后才正式向食环署申请食牌。
《香港01》记者日前数度到该食堂光顾,曾成功以街客方式入内;食环署却指,过去该食堂未曾因售卖食物予“不及资格人士”而被检控。
养和医院则回复称,已在食堂门口当眼位置贴上“本饭堂只供本院人士使用”字眼,而为免对前来光顾的本院人士构成不便或误会,已向城规会申请改划食肆用途,以“提高服务效率”。

养和医院饭堂环境宽敞,到达餐厅后会有职员带位。(王洁恩摄)

食堂仅医院设施

养和医院是本港著名的富贵及明星医院,其饭堂受不少市民追捧,景观亦可望马场,侍应身穿整齐制服为顾客带位及送餐,在医院餐厅而言别具格调。翻查资料,不少饮食网站及杂志都推介该食堂,有网民更指由五星级大厨主理,当中以煲仔饭最驰名。有内地网站亦介绍餐厅,部份内地网民称:“香港寸金尺土,要像富豪仰望马场的一片绿草……不如来养和医院的餐厅吧。”

不过,该食堂其实并不能接待街客,因为在城规条例下,并非一般的“食肆”用途,而是只招待医院职员的地方,属于医院设施的一部份。该食堂早于9年前,已被传媒查问食牌问题,当时院方未有领牌。

养和医院饭堂景观开扬,可望跑马地马场。(王洁恩摄)

无申领食物牌照 只能予职员使用

养和医院饭堂无领牌,律师梁永铿表示,食堂只能招待职员,除非职员带同朋友或家属光顾,否则餐厅不能招待病人或探病者。根据《食物业规例》,“食物业”不包括工作场所内专供受雇于该处的人士使用的食堂(工厂食堂除外)。

食环署:食堂未曾因此被检控 

食环署回复查询时,有派员定期巡查养和医院内供受雇于该处职员使用的食堂及食堂厨房,根据记录,有关食堂过往并未曾因售卖食物予不及资格人士而被检控。署方又指,任何人无牌经营食物业即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另加每日罚款900元。

规划署:无执法权力

规划署指出,养和医院位于“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一般医院食堂只供医院内工作人员光顾,并视为医院附属设施之一,无须规划许可。而其他食肆(即除食堂或熟食中心外)的用途,则须得到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许可。城规会周五(8日)将开会讨论改划申请,据规划署文件,当局并不反对改划申请,料城规会极大机会通过改划。

养和医院表示,食堂只会向院内人士及职员,提供餐饮及膳食服务,并已在门口当眼位置,贴上“本饭堂只供本院人士使用”字眼,而本院亦会在尊重隐私前题下提醒光顾者。院方表示,为免对前来光顾的“本院人士”构成不便或误会,已向城规会启动申请程序,把四楼的食堂位置正式改划为食肆(餐厅)用途,以“提高服务效率”。

养和饭堂门口张贴告示,表明只招待医院人士。(王洁恩摄)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表示,虽然养和医院多年来接街客“道理唔啱”,但问题根源在于食环署及地政总署执法不力,“咁耐之前报道过,官方唔会唔知⋯⋯好难怪机构咁做。”对于食环署多年来“零检控”,他直言:“唔喺咁好”,又指难以说服他人守法。不过他指出,医院亦有责任与政府堵塞漏洞,因此政府亦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