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处指香港人均居住面积中位数161呎 8%家庭单位面积少于215呎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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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今日(27日)公布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的主要结果,报告首次披露本港人均居所面积,数据显示现时家庭住户的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约430呎,人均居住面积则为161呎,全港逾八成住户只居于小于753呎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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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香港总体单位数目由2006年的223万伙,增至2016年的253万伙,增幅约30万伙,每千个屋宇单位的平均住客数目,亦由2006年的3,084人降至2016年的2,904人,反映每伙单位内的住户有所减少。

公屋单位比例较10年前下跌

至于屋宇类型方面,约46%的住户居住于私楼单位,而居于公屋的住户则略为下跌,由2006年的31%下跌至2016年的30.4%。不过,居于阁仔及床位的住户,过去10年则下跌四份之三,由21,699伙下跌至5,269伙。

八成港人住在约750呎以下单位

统计处的数据显示,2016年家庭住户的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约430呎,82.2%的家庭居住面积介乎215呎至753呎,每户及每人的平均厅房数目分别为3.2及1.1。

此外,超过四成的一人或两人住户所占用的面积为介乎215呎至430呎,数据同时显示,约8%的住户居于面积小于215呎的单位,约有336个四至五人家庭居于面积小于75呎的单位。

值得留意的是,家庭住户的人均居所的楼面面积为161呎,其中以居于私楼的人均居住面积最大,约有194呎;公屋户的人均居所面积亦有124呎,较房委会订出的公屋编配标准,即每人不少于75平方呎的室内面积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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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中位数达1万元

统计处同时统计住户的租金,住户于2016年租用整个单位或洋房的租金中位数达10,000元,较10年前5,500元大幅增加逾八成。至于独立房间或床位的每月租金中位数则约4,000元。

尹兆坚称虽然人均居住面积比预期中大,但亦非理想数字。(资料图片)

尹兆坚:面积仅高于公屋

香港整体人均居住面积,其实仍低于内地城镇及新加坡,该两地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381及323平方呎。而本港一个独立囚室的标准面积,其实亦有70呎。

立法会议员、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成员尹兆坚表示,不多于10%的住户居于约200呎或以下的单位,与过去接触㓥房户的居住处境不一样,或反映本港贫富悬殊严重。他又指,私楼的人均居住面积约161呎,其实并非理想数字,仅高于公屋的120多呎,“其实一个人只得一个㓥房面积可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