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过扩阔私营骨灰所免补地价限制 逾百龛场若获发牌可受惠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2017年6月30日已经刊宪,刊宪后若未获发牌,将不能再有新营办的骨灰安置所及售卖龛位。政府今日(22日)公布,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与行政会议已通过两项新措施,新措施针对截算日期前的骨灰安置所申请牌照时补地价,及条例刊宪后的交通影响评估的事项。
根据政府已掌握数据,在2014年6月18日的截算日期前有131个私营骨灰安置所,当中有最多28间骨灰安置所,符合申请豁免书资格。符合资格的骨灰安置所截算日期前的安置所,及已出售的龛位可以免补地价。申请豁免书的条件众多,其中一个资格是1990年1月1日前已开始经营的骨灰安置所。
免补地价措施扩阔至符合申请牌照资格的龛场
新措施提出,除以上的骨灰安置所及龛位外,在所有方面均符合申领牌照,在2014年6月18日截算前的骨灰安置所,及截算前出售的龛位都可纳入免补地价范围,新措施有望大幅增加可获免补地价的骨灰安置所。
另外,56万个已卖出的龛位中,有40万个已售出的龛位已经上灰,及10万个已售出但未有上灰的龛位。以上50万个龛位已经向城规会递交交通影响评估,及后只需提交管理方案即可。
新措施简化申请程序
新措施针对2017年6月30前出售,但未获城规批准上灰的6万个龛位,需额外递交交通影响评估,供城规会审批。现时,跟以上已获城规审批的龛位一样,只需递交管理方案,简化申请程序。
以上措施提及的管理方案,为龛场范围内的人流管制;而另一份或可获豁免的交通影响评估,则涉及龛场附近范围的交通影响,报告所需时间较长,内容复杂。政府官员透露,根据政府掌握的实际情况,现时春秋二祭的人流及车流情况尚可接受,才会有以上新措施。
免补地价龛位有一系列保障措施
获免补地价截算前出售的龛位将有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未入灰的受供奉人只可转名给其亲属,以及已入灰的龛位若移离后,不得重新上灰。营办者亦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原先协议以外的额外款项及需就转名及龛位移离,提交登记册予发牌委员会审核。
下月发牌委员会将开始接受私营骨灰龛的豁免书及牌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