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海事处被斥换船慢 获拨款后迟招标 多花9100万公帑
政府现时各部门船队的采购更换、维修等,都由海事处负责,新一份审计报告直斥海事处采购更换船只的程序缓慢,当中涉及招标文件写错,导致要重新招标,亦有船只即使获立法会财委会一早批出拨款,最严重个案离原本交付日期延误逾4年,至今仍未能出货,政府亦因此需额外动用共9,197万元建造成本。
因换船延误,现时已有41%服役机动船和高速船已超过预期的使用年限1至12年,“受害”部门包括警队、消防处等,当中逾期最长达12年是七号灭火轮,本预计于2014年更换,惟新灭火轮却于本月才批出合约。
截至今年3月31日,政府船队共有848艘船只,分别在14个政府部门管辖下运作,包括警务处、消防处等纪律部队,然而船龄却在10年间显著增加,当中正服役的机动船和高速船共有187艘,却有76艘已超越预计使用年限1至12年,占41%,较2012年3月录得的18%上升不少。
8个财委会拨款项目无一“出货”
审计报告发现,这些船只迟迟未能更换的原因,主要源于海事处采购更换船只的程序缓慢,当中8个项目即使已经由立法会财委会批出拨款,却截至8月有5个项目未能在目标日期内交付船只,延误时间由5个月至4年不等,其余3个项目更只停留在招标阶段,有关延误令政府须额外承担3,320万元的建造成本。
至于获《拨款条例草案》批准,或由财政司司长批准的17个船只采购项目,7个项目在2013/14年度获批,当中3个项目进度更尤其缓慢,截至今年8月、即拨款后5年仍在招标阶段,有关7个项目、共19艘船只的延误,令政府须额外承担5,877万元建造成本。
招标出错亦致延误
审计报告亦发现,海事处在2016年3月亦曾经在处理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时出错,列出的船只总长度和阔度有差异,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委员会批准海事处取消招标,并于2017年4月再次招标,前后延误1年。
去年政府船只可使用率 跌破目标87%
此外,审计署发现海事处所呈报的船只可使用率,由 2007 年的88.8%降至去年的86.1%,低于87%目标,且海事处计算可使用率时,并不会计入在政府船坞以外修理的停用时间,质疑不准确。而每艘船只平均停用时间由2012年的36天增至去年的44天。审计署指,虽令停用时间增加的主因是政府船队老化,但发现预防性保养和急修的管理有可予改善之处,尤其33 份定期维修合约中,有 23 份批予唯一竞投者,显示竞争性有限。
审计署亦批评政府船坞危险品的管理存有问题,如柴油及汽油,转运路程甚长;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没在每天作业后,送回指定仓库;漆料及稀释剂亦没记录显示把未用的送回危险品仓库。
审计报告建议海事处多项改善措施,包括改善新增及替换政府船只采购事宜的整体规划;持续推行措施改善监察船队科的工作,确保船只采购项目如期完成;加强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准确和一致;密切监察停用时间日增的趋势,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缩短进行预防性保养的额外停用时间;继续加强船只维修服务采购工作的竞争。政府表示,同意审计署的建议。
海事处回应指,就审计报告书在政府船舶采购、维修及管理维修零件方面提出多项改善建议,处长欣悉审计署认同处方近年推展各项改革措施的成效,并继续推行有关措施,接纳报告书内所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