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新界查册中心使用率极低 每年录约过百万亏损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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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今日(22日)发表报告,调查土地注册处的运作,发现土地登记册的资料不时有错误,每年获更正的错误达5,737至7,320多项。此外,位于荃湾、大埔和元朗的新界查册中心,使用量极低,平均每日访客人数只得35至76人,每年更录得介乎90万元至200万元的营运亏损。
审计署亦批评于2004年《土地业权条例》制定13年后仍未生效,促请发展局及土册处须全面评估制度所涉的问题,令制度可尽早实施。

审计署今日(22日)发表报告,调查土地注册处的运作。(资料图片)

土地注册服务涉及为土地的文件办理注册,以及备存载列最新资料的土地登记册,土册处自2005年开始,将旧有电脑系统的电脑化记录转换至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的记录,职员不时在日常运作时,发现2,370万份土地文件中,出现资料不一致等错误,其错误包括人手转为电脑化时出现手误、注册时已出现错误等,需要作出更正。

在2012/13至2016/17年度期间,每年获更正的土地登记册错误总数介乎5,737至7,564项不等,2016/17年度已有7,320项错误,常见错误包括写错公司名称,如将“Ltd.”错误输入做“Ltd”。

新界三查册中心每天人流少于80人

审计署亦发现,提供查阅土地登记册等服务的查册中心,部分使用率低,分别位于荃湾、大埔及元朗设于政府大楼内的新界查册中心,其营运亏损每年持续上升,在2016-17年度,营运亏损分别为132.8万、107.7万和157万元,其中荃湾的查册中心于2015-16年度更录得约203万元的亏损。

而3间中心的人流量也较低,2016–17年度,荃湾、大埔及元朗的查册中心平均每天访客人数只有35人、40人和76人。土册处于2009年向民政事务总署咨询,建议关闭3间中心,惟民政署认为关闭后会为新界居民带来不便,有关建议因此搁置。

《土地业权条例》被批制定13年仍未生效

审计署就著政府建议《土地业权条例》在2004年7月制定两年后生效,惟条例制定后13年仍未生效,审计署批评土地注册处低估实施条例和土地业权注册制度所涉及问题和工作的复杂程度,而土册处于2010年后,亦再没有设定制度的目标实施日期和时间表,但土册处自条例制定至今,就拟备草案、公众咨询等活动,平均每年耗用2,400万元的公帑作员工费用。

发展局局长及土地注册处处长整体上同意审计署的建议,指土地业权注册制度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影响重大,而多年来政府不断作出努力,但主要持份者仍未就主要问题达成普遍共识。

交件注册收入每年递减

至于财政表现方面,由于土册处以自负盈亏的方式运作,可透过注册、查索等项目收费,每隔3至7年检讨服务收费。审计署发现文件注册的收入近年大幅下跌,由2010/11年度的3.19亿,下跌至1.69亿,跌幅达4成7,2015/16更未收回8,000万元的成本。

审计署亦发现不同的服务方式,其成本亦有颇大差别,如网上服务的成本只需11元、柜位的服本成本达105元,土册处仍收取划一服务费用15元,审计署建议参考公司注册处做法,根据不同服务收费,举例指查阅财务报表的影像记录,公司注册处会向要求下载副本的登记用户收取每份 21 元,但亲身要求提供印文本的使用,则要收取每份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