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跟进林嘉芬 梁筹庭:相信已进入纪律聆讯

撰文: 梁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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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芬购入元朗锦田一幅逾8万平方呎的农地后,申请扩大可建楼面面积。(地政总署数码地图)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林嘉芬被指囤地涉嫌利益冲突,虽律政司指证据不足以起诉刑事罪行,但不代表林嘉芬已逃过一劫。地政总署表示会另行考虑,是否进行内部纪律或行政跟进,但现阶段不宜评论。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指出,署方不评论,代表事件已进入内部纪律或行政跟进阶段,林嘉芬是否清白仍待调查。

廉署今日(3月24日)指调查后按律政司意见,不会以贪污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起诉林,相关事情已转介地政总署跟进。廉政公署的调查着眼于个案是否涉及刑事罪行,地政总署则表日会因应廉政公署的建议,另行考虑是否需要就相关情况作出内部纪律或行政跟进,又指政府有既定制度处理公务员的纪律事宜,由于有关跟进工作属内部纪律程序,署方现阶段不宜评论,亦不鼓励公众作揣测,以免影响有关工作的公正性。

署方不评论代表已进入搜查

梁筹庭向《香港01》指出,廉署着眼于林是否贪污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即使证据不足以显示林在程序上有罪,亦不能说明林在技术或资讯层面上没有得益,廉署不行动不代表林已证清白。而从地政总署不评论事件的回应中,可肯定地政总署已开始展开调查,因为只有事件已进入内部纪律或行政跟进阶段,当局才会忧虑影响调查,表示不可评论。

地署去年修改申报指引

至于调查及聆讯需时多久,梁筹庭指难以估计,因为程序一旦展开,需要收集的资料很多,包括林嘉芬看过什么内部文件,什么时候看过等,虽然这些资料不难收集,但仍需要一定时间。

此外,林嘉芬事件也令地政总署关注到现行申报制度的问题。地政总署指,明白即使有关人员已根据机制作投资申报,但公众对地署人员参与土地投资会否涉及利益冲突,可能仍然有不同意见。署方已检视了部门的投资申报要求及指引,在去年向员方提出修订建议,提升各级人员投资房地产的申报要求,其中一项建议,是要求所有首长级及小部分担任较敏感职务的非首长级人员,在投资土地前须事先征询管理层。

被揭囤地后被调职

林嘉芬被揭发于2014年,在公布元朗锦田南新市镇计划前购入锦田南一幅农地,其后在公布计划后,成功申请将土地可建楼面扩大逾倍,账面获利约5,000万元,涉嫌利益冲突。林嘉芬原本掌管北区、大埔、沙田、屯门、元朗,共5区的地政事务,但事后地政总署因舆论压力,为了避嫌将林调离涉及元朗区的地政工作,改为当管九龙东西、荃湾、沙田的地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