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地政署长涉1880万囤地图利 廉署不起诉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林嘉芬两年前卷入“翻版陈茂波”囤地事件,在管豁新界四个地政分处的同时,以1880万购入元朗逾八万平方呎农地,再获地政总署及城规会批准扩大土地之可建楼面面积,涉利益冲突之余,亦有获宽待之嫌。廉政公署今日发新闻稿指,事件已完成调查,决定不检控。地政总署则表示,会考虑是否需要就相关情况作出内部纪律或行政跟进。有前廉署调查主任形容,事件摧毁香港公务员廉洁奉公之核心价值。
涉提早买8万呎发展地 再申请扩建村屋面积
林嘉芬在2014年8月被传媒揭发事件后,地政总署于翌日即公布,短期内将林调离元朗区地政工作,林则回应指自己没有犯错。林嘉芬与其丈夫邓超文联合开设测量师楼,在2012年,二人联名以1880万元,购入元朗锦田一幅逾8 万平方呎的土地。2014年4月,政府即公布该土地毗邻将发展为10万人口新市镇,令人怀疑任职地政总署高层的林掌握政府内部机密,偷步买地以图私利。林表示土地是作耕种用途,购买时已向上司申报。
同年5月,即政府公布锦田发展计划后的一个月,林向城规会申请扩可建楼面面积,一个多月后获地政总署批准兴建4 幢3 层村屋,总面积为7840 方呎。该地本来可兴建3 幢2 层村屋,楼面总面积为3480 方呎,获批后可建楼面翻倍。
早于2009年,前业主周家成曾申请扩建4间两层高村屋作道教文化园之用,希望总面积增至5200呎,相比林之申请幅度更温和,但申请需时一年,最终更被地政总署拒绝。地政总署虽指处理按一贯做法,但被质疑偏帮“自己人”。
廉署今公布决定不检控 地政促公众不猜测内部程序
廉政公署发言人今日表示,就此事廉署已完成调查。廉署已根据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律政司的意见是证据不足以证明有关人员曾干犯任何刑事罪行,决定不作出检控。廉署已按既定程序将有关调查结果向独立的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汇报,委员会于昨日举行的会议上同意廉署无须作进一步调查,并同意将有关案件转介地政总署署长就纪律处分及或行政事宜作出考虑。
地政总署则表示,廉署的调查着眼于个案是否涉及刑事罪行。地政总署会因应廉政公署的建议,另行考虑是否需要就相关情况作出内部纪律或行政跟进。政府有既定制度处理公务员的纪律事宜。由于有关跟进工作属内部纪律程序,署方现阶段不宜评论,亦不鼓励公众作揣测,以免影响有关工作的公正性。
林卓廷:摧毁公务员廉洁奉公的核心价值
曾向廉署举报此事件的民主党总干事,前廉署调查主任林卓廷质疑,林嘉芬涉嫌利用政府机密资料捷足先登谋取利益,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守则》,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林卓廷对廉署的决定感震惊,忧虑事件进一步损害港人对香港廉洁的信心,摧毁公务员廉洁奉公的核心价值。
林卓廷指出,任助理署长的林嘉芬身居高位,同时管豁新界地政,了解有关地段的未来规划和升值潜力,她在发展区邻近土地“囤地”,属严重利益冲突。林忧虑此事为坏先例,引起其他高官仿效林嘉芬,申报后“攞正牌”在发展区外围囤积土地,谋取私利,“以后只要考入地政署,预先在发展区外围买地买屋等升值,即可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