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地政署长涉1880万囤地图利 廉署不起诉
撰文: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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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林嘉芬两年前卷入“翻版陈茂波”囤地事件,在管豁新界四个地政分处的同时,以1880万购入元朗逾八万平方呎农地,再获地政总署及城规会批准扩大土地之可建楼面面积,涉利益冲突之余,亦有获宽待之嫌。廉政公署今日发新闻稿指,事件已完成调查,决定不检控。地政总署则表示,会考虑是否需要就相关情况作出内部纪律或行政跟进。有前廉署调查主任形容,事件摧毁香港公务员廉洁奉公之核心价值。
涉提早买8万呎发展地 再申请扩建村屋面积
林嘉芬在2014年8月被传媒揭发事件后,地政总署于翌日即公布,短期内将林调离元朗区地政工作,林则回应指自己没有犯错。林嘉芬与其丈夫邓超文联合开设测量师楼,在2012年,二人联名以1880万元,购入元朗锦田一幅逾8 万平方呎的土地。2014年4月,政府即公布该土地毗邻将发展为10万人口新市镇,令人怀疑任职地政总署高层的林掌握政府内部机密,偷步买地以图私利。林表示土地是作耕种用途,购买时已向上司申报。
同年5月,即政府公布锦田发展计划后的一个月,林向城规会申请扩可建楼面面积,一个多月后获地政总署批准兴建4 幢3 层村屋,总面积为7840 方呎。该地本来可兴建3 幢2 层村屋,楼面总面积为3480 方呎,获批后可建楼面翻倍。
早于2009年,前业主周家成曾申请扩建4间两层高村屋作道教文化园之用,希望总面积增至5200呎,相比林之申请幅度更温和,但申请需时一年,最终更被地政总署拒绝。地政总署虽指处理按一贯做法,但被质疑偏帮“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