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座小巴蛊惑梯级】落地四个月20人仆倒 未必可申索保险赔偿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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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座小巴今年8月陆续启用后,有立法会议员反映,不少乘客在小巴的中门梯级跌倒,有重伤个案流血不止。
有业内人士向《香港01》透露,该款小巴启用后,已发生约20宗同类意外,当中约2至3宗更需要送院治理。
更甚的是,有保险业人士指出,一般第三者人命伤亡保险不包括乘客个人行为导致的事故,意即在上落车时跌倒,未必会获得赔偿。

19座小巴上落位设有小梯级,原意是方便乘客上落,现却成为令乘客受伤的“蛊惑梯级”。(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司机须写乘客跌倒报告 感到紧张​

有立法会议员反映,接获多家小巴营办商求助,称按当局要求为19座小巴加装额外一级中门梯级后,屡屡发生乘客跌倒意外。《香港01》昨日(14日)报道后,亦有不少网民留言指自己曾差点跌倒;亦有人反映留意到不少人在该位置叉错脚,“ 我真系见到好多人都因为𠮶级叉错脚⋯⋯有时落车冇留意,真系好危险。”

记者接触到业内人士,发现设有中门梯级的19座小巴自今年8月陆续启用后,已发生约20宗同类意外,当中更有约2至3宗需要送院。他直言,若有乘客跌倒,司机须于事后写报告和报保险,阻碍工作,令不少司机感到紧张,不断提醒乘客需要小心。

罗少雄:非交通意外不受保障

若需送院治理,医药费由谁负责?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认为,若乘客跌倒并非源于交通意外,而是走路时不小心,相信不包括在一般的第三者人命伤亡保险的保障内。但车主仍可为乘客额外购入意外保障,保费按路线、载客量等计算。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则指出,受伤乘客可同时向司机、车主及小巴营办商进行民事索偿,追讨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用、因意外未能工作等损失,若不幸留有疤痕者,更可考虑索取额外赔偿,视乎金额大小决定到小额钱债审裁处、区域法院或原讼庭跟进,再由法庭就情况决定责任谁属。

司机可如何自保?陆伟雄建议,司机或车主应张贴在车内、外均可清晰可见的告示,司机亦应在乘客上落车时扬声或播放录音,提醒乘客注意有关梯级。若作出相关跟进后,仍继续有同类意外发生,他认为应考虑改动小巴的设计,“若证明到乘客在不赶时间、慢慢下车的情况下都跌倒,就应该是设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