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时》批泛民用国歌法恐吓市民 大律师公会明访京晤基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将于周四来港出席基本法座谈,预料会谈及国歌法及一地两检等问题,内地官媒《环球时报》今日发动舆论攻势,发文批评民主派“不断散布危言耸听言论”,“用极端例子来恐吓市民”。
另外,香港大律师公会代表团将于明天起(14日)起一连两日访京,包括会晤港澳办及全国人大常委会辖下香港基本法委员会,预料李飞亦会就国歌法等议题发表讲话。
资深大律师、大律师公会主席林定国将率领30人代表团,明天起一连两日(14至15日)前往北京,访问包括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业务发展及相互关注的法律议题进行交流及讨论,意味著亦有可能谈到最近各界关注的《国歌法》。
而今日,《环球时报》发表题为<可笑!香港反对派竟用《国歌法》恐吓市民>的报道,指反对派不断散布危言耸听言论,声称《国歌法》会影响香港市民日常生活,如厕,吃饭时听到国歌要肃立,“严重扰民”,报道批评,这种用极端例子来恐吓市民的做法,遭到香港社会批评。文章又引述多位建制派人士的言论,包括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及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太,指《国歌法》会按常理执法,找到平衡点。
梁美芬:人大有权对国歌法发指引
另外,立法会经民联议员梁美芬今早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列入附件三的《国歌法》如何实施,遁从本地立法途径生效抑或“直接公布”,其实等同香港与内地的关系,“如果中央与地方关系好,空间便相对较大”,又称立法阶段“如果受到干扰,没人可以担保不会作出指引”。
梁表示,国歌法进入目前阶段,社会应避免在大型场合出现冒犯国歌的情况,然而上周四(9日)港队对巴林的足球赛上,现场却再有人嘘国歌。她指,若这类事件一再发生,或会影响人大常委会的观感,使得人大常委会留意《国歌法》的本地立法进程,而假如立法会出现“拉布”或者出现抗拒,人大常委会亦可能会质疑香港是否有能力自行立法。她认为港府在《国歌法》立法一事上角色被动,属履行宪制责任,将《国歌法》纳入刑事并非必定由港方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会因应情况作指示,“这是因为纳入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港府是必须要履行内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