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玛丽医院手术后右肾失功能 父代入禀向医管局索偿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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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两岁的女童在玛丽医院入院接受手术后,疑院方的疏忽及违反责任,令女童右肾永久丧失功能、肾脏功能失常,女童的父亲于上周入禀高院,向医院管理局追讨赔偿。

原诉人人为女童的父亲游培强(译音),被告为医院管理局。入禀状指,事件发生于2013年10月31日,当时女童仅1岁零7个月大,她当时在玛丽医院接受手术后,患上严重肾脏问题,包括右肾功能永久丧失、肾功能失常等。

案件编号: HCPI 120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