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民建联派月历搜私隠涉违法 尹兆坚:质疑区议员房署“打笼通”
周二(8日)荫东邨及石荫邨区议员,于屋邨派问卷搜住址电话送月历事件。今日(9日) 早上,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联同葵青区区议员林绍辉、社区主任韩俊贤及陈世杰,到私隐专员公署投诉及会见传媒。他们认为,房屋署在事件上责无旁贷,又指投诉后屋邨信箱内的问卷单张不翼而飞,质疑有地区人士与房署“打笼通”。
投诉民建联区议员 疑不当手法索居民资料
社区主任陈世杰指出,民主党到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投诉民建联疑以不当手法索取居民资料。陈指出,根据个人私隐条例,职权需与所收集的资料相同,但该单张是以石荫东邨及石荫邨“委员会委员”身分资料,但是他们派发由区议会资助的月历。陈说:“我哋系嚟投诉区议员,房屋署有份批核单张及派,唔可以走甩责任!”
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则认为,混淆身份涉嫌骗取资料,他有感房屋署“打笼通”,怀疑有人事后讲大话,尹质疑指:“如果无夹计,点解有办法喺邨管会攞返信箱啲信?投诉后箱内单张无晒,即系有人收咗,房署唔敢答去咗边。”尹兆坚更指,由于事件严重,房署本身涉嫌行政失当。
填问卷调查送月历 称资料供联络之用
事发在石荫东邨及石荫邨,有区议员以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身分,向住户信箱派发一张“管理质素”的问卷调查。问卷上指示居民填写姓名、电话及住址,并交还到屋邨各咨询委员会意见收集箱,之后可获赠月历一个。而该问卷调查称收集到的资料,只供日后联络之用。
私隐专员公署:未有相关事件详情前,不会评论个别人士有否违规
私隐专员公署:暂不评论个别人士有否违规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回复《香港01》指,在未有相关事件的详情前,公署不会评论个别人士有否违规。一般而言,任何个人或组织(作为资料使用者)在香港控制收集、持有、处理或使用(包括披露和转移)个人资料,都必须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的规定。
私隐专员发出《拟备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私隐政策声明指引》,为资料使用者在拟备《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方面提供参考及良好行事方式建议,协助他们依从条例及相关的保障资料原则。
提供个人资料前 应了解对方身份和背景
私隐专员同时提醒市民,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方面要懂得“自保”,无论透过哪种途径提供个人资料,应先清楚了解对方的身份和背景,以及收集资料的目的。若怀疑个人资料被过度收集或不恰当地使用,可考虑向涉嫌不当收集或滥用其个人资料的人士/组织提出交涉;若不满对方回应,而又能提供表面证据,可以向公署作投诉。
房署:有居民误会该问卷 由房署辖下咨委会筹办
房屋署:咨委会意见箱已暂时封闭
房屋署发言人指出,有关人士于派递宣传品前曾向石荫东邨屋邨办事处提交声明书,惟并没有向石荫邨屋邨办事处提交声明书。石荫邨屋邨办事处会提醒有关人士须遵循一贯做法。由于有居民误以为该问卷是,由房署辖下的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咨委会)筹办,为免引起误会,该咨委会意见箱已暂时封闭。
申请人需向屋邨办事处提交声明书
立法会或区议会议员或当区非政府组织、慈善 、非牟利团体可申请把宣传品,直接放入房委会辖下公屋住户的信箱,已申请不收取宣传品的住户除外。申请人须在派递宣传品入住户信箱前两个工作日向屋邨办事处提交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