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林卓廷爆料:廉署曾邀李国宝录口供遭拒
撰文: 庄恭南 彭毅诗
出版:更新:
曾荫权案控方暂不提重审而好一段落,在案中被指将35万元存入曾荫权妻子曾鲍笑薇户口的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日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廉署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未找他录取供词。
但曾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引述可靠消息指,在曾荫权案原审后、重审前,廉署曾约见李国宝协助调查,惟遭对方拒绝。林质疑李国宝“讲大话”,又指李的说法对廉署不公道,建议廉署澄清及继续采取其他手段调查。
林卓廷表示,有廉署职员得知李国宝指署方从未找他录取供词的说法后感到震惊,而据他了解后得知,廉政公署在原审阶段已经找过李国宝要求录取口供,只是对方不愿合作,拒绝露面。
他又表示,李国宝与案件有关,如他真诚愿意为案件提供资料,廉署不可能不找他协助调查。他指,李国宝的说法对廉署极不公道,廉署应澄清并继续循其他途径调查李国宝。
对于有报道引述李国宝称,忘记为何会收取曾鲍笑薇20万元,林卓廷认为李的说法难以理解︰“曾太角色咁敏感,除非佢哋有频繁钱银往来,唔系点会唔记得!”
林卓廷认为,廉署须说明是否会有下一步行动,包括对相关人士发出拘捕令和搜查令,又提到可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4(1)D,规定嫌疑人之外的知情人士回答问题及提供有关资料,如有人刻意误导廉署,即属违法,廉署可采取更果断手段处理。他又指,就算案件正在上诉过程中,廉署亦必须回应。
就有关情况,廉政公署回应查询指:“由于本案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涉及上诉程序,廉署不宜作任何评论。”而李国宝担任主席的东亚银行集团亦表示无可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