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纳《基本法》附件三 张建宗:会尽早草拟法案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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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4日)通过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政府会尽快展开跟进工作,包括草拟法案,并咨询立法会,听取市民意见,强调会根据本港自身情况立法。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则表示,本地立法后,若有需要会向学校发出指引,以配合法例要求,具体则需视乎本地立法详情而定。
另外,政府发新闻稿,指会透过合适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的宪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将《国歌法》在香港实施。而在立法的过程中,政府会小心考虑立法会和公众的意见。
张建宗表示,《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后,政府会展开跟进工作,包括草拟草案,并在立法会进行咨询,听取市民意见。他强调,本地立法需时完成,会尽早去做,一定会在立法会听取市民意见,并根据本港自身情况草拟法案。
至于被问及是否担心草案通过会受“拉布”影响,他回应指,现阶段言之过早,立法会何时完成审批属无法控制。
杨润雄则表示,教育局会配合《国歌法》本地立法后的法例要求,有需要时向学校发出指引,而详情需于本地立法后,再根据《国歌法》的详细内容和条文作决定。被问及强制中小学教育国歌,是否会干预本港学校自主,他表示,需等待本地立法后再讨论,强调现时中、小学亦有不同方式教授国歌,是否需要修改课程指引,现时言之过早,要待立法后才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