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监局提醒准买家注意“选购多个单位优先拣楼”安排影响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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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监局)今日(10月31日)提醒一手住宅物业准买家留意销售安排,若发展项目的卖方以优先次序的形式出售一手住宅物业,例如“选购多个单位可优先拣楼”,优先次序较后的准买家前往出售地点前,宜先向该卖方或地产代理查询,以确定其拟购买住宅物业是否仍可供选购。

销监局提醒准买家购置物业前,应先评估自己的负担能力。(资料图片)

销监局留意到,卖方通常先让登记“选购多个单位”的准买家优先购买单位,然后才让其他准买家选购单位。局方提醒优先次序较后的准买家,在上述销售安排下,最终可供他们购买的住宅物业数量,将视乎登记“选购多个单位”的准买家已购买的住宅物业数量,因此优先次序较后的准买家,宜向卖方或地产代理查询清楚尚有哪些单位可供拣选,才前往出售地点。 此外,销监局亦提醒准买家订立一手住宅物业的临时买卖合约前,要先小心计算置业总开支。销监局发言人指,购买一手住宅物业除支付楼价外,亦须支付多项杂费开支,这些杂费开支总额或多达十数万元。

有关支出包括律师费、业权契约核证副本费用、按揭费用、保险费、印花税、地税、管理费上期金额、特别基金金额、水、电力及气体按金及清理废料的费用等。

发言人补充谓,准买家预计买楼开支时,必须把这些杂费开支计算在内,以评估自己的负担能力。如有疑问,应直接向律师及卖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