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 张荣顺指香港立法具迫切性 叶国谦称议案不设追溯期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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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一起一连6天在北京召开,包括审议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在会议上表示,近年在香港发生一些不尊重国歌及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事,《国歌法》在香港实施是有迫切性和现实重要性;列席早上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指,决议案不具任何有关追溯期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视觉中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日听取了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以及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上,张荣顺读出两个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国歌法,属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依照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国歌法通过并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依照法定程式分别征询了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和港府、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和澳门政府,他们均认为,将国歌法列入两部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澳门实施,符合两部基本法的规定,是适当的。

说明指出,国歌同国旗、国徽一样,都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和标志,维护国歌的尊严,就是维护国家的尊严,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维护全体中国人民的尊严。国歌法颁布后,“香港、澳门社会普遍认同这部全国性法律属于两部基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律,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

 

张荣顺宣读说明指,近些年香港发生了一些不尊重国歌的事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和社会价值底线,引起包括广大香港居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为有效防止并处理这类行为,按照香港基本法规定,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更加具有迫切性和现实重要性”。

 

叶国谦表示,决议案内容简单清晰,并没有任何有关追溯期的要求。(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有份列席早上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表示,决议案内容简单清晰,只说明在《基本法》附件三增加国歌法,并没有任何有关追溯期的要求,而人大法工委的报告则要求,香港应及时完成本地立法,落实国歌法各项规定。对于内地修订刑法中加入侮辱国歌罪,订下最高三年的罚则,叶国谦相信,《国歌法》的罚则不会超越国旗及国徽法。

除审议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对国歌法增订刑责的《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在第299条亦提上议程,列明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