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放宽让病人带氧气樽 巴士公司:会配合政府
撰文: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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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现时有14万名中度至中严重的慢阻肺病患者,其中有6000名患者需长期接受氧气治疗;不过,现行法例却严禁携带氧气瓶登上巴士等交通工具,令患者的日常生活大受影响。
运输及房屋局回复《香港01》查询指,政府拟修订法例,预计修例建议可于今个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
根据现行的《公共巴士服务规则》(第230A章)第14A条,任何人均不得将《危险品条例》(第295章)所适用的物品带上巴士,而压缩氧气是受《危险品条例》管制的危险品,所以慢阻肺病患者是不可以带氧气瓶乘搭巴士等交通工具。
不过,患者不能上巴士的情况或有望改善。运房局回复《香港01》指,在本年发表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报告中提出,因应病人组织的要求及为进一步提升“无障碍运输”;政府拟修订法例,容许携带自用医疗氧气瓶的人使用专营巴士服务,预计修例建议可于今个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
卫生服务界立法会议员李国麟认为,慢阻肺病患者的生活苦况值得社会关注,他会在明(30日)与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会面时,表达患者希望政府关注的意愿,亦冀政府尽快修例。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易志明表示,会努力帮助患者,并会在立法会推动尽快修改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