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墙风波 周竖峰遭中大记过 斥有校董违保密协议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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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早前因“港独”标语触发争议,中大学生会前会长、新亚书院学生周竖峰在校园内与人发生骂战,并指斥对方是“支那人”,被新亚书院院长黄乃正批评行为粗暴恶劣,予以严厉谴责。昨日(27日)有消息指,书院纪律委员会9月底已完成调查,决定对周记过及为书院服务作为罚则,而双方协议不会向外审讯细节及结果,但有校董认为周的惩处过轻。
周竖峰接受查询时表示,对有校董成员向传媒披露审讯过程予以强烈谴责,不排除进一步行动。
据中大“处理学生纪律个案程序”,教务会委员会有权就学生的纪律事宜作出调查及处分。处分主要有5类,包括发出申诫、在指定期限内,停止享有部分或全部在校权益、记过,记过3次者得开除学籍、着令于指定期限内暂行休学、开除学籍,以及按情况作出其他形式的处分。昨日有消息传出,中大新亚书院学生纪律委员会对周竖峰事件已完成调查,决定对周记过及规定为图书馆服务40小时,作为罚则;若周在毕业前再无犯事,其记过可在成绩单上剔除。
身兼中大校董的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尊重纪律委员会决定,虽然有关处罚不算重,但始终留下书面纪录,希望周竖峰珍惜前程,日后以理和以礼与人争辩。而中大发言人称,新亚书院设有既定程序处理学生纪律事宜,目的是帮助及教导教育违规或行为不当之学生对其行为负上应有的责任,而纪律委员会由教职员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整个程序确保学生纪律事宜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并设有上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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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周竖峰与纪律委员会约在9月底已完成相关惩处的讨论,他亦不会提出上诉。周接受查询时表示,委员会协议不会对外公布审讯细节及结果,但有中大校董向传媒“放风”及评论惩罚,违犯了新亚书院协议的处理方式以及保障学生私隐的规定,他“予以强烈谴责,不排除会就此寻求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