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闸蟹商户需提交书面同意暂缓出售 食环署:非针对内地大闸蟹
撰文: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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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湖南大闸蟹已于日前取得批文抵港,但由于食环署的抽样检验工作未完成,所以一众商户仍未能卖蟹,更有指署方要求商户提交书面同意暂缓将蟹推出市面。
食环署回复《香港01》指,要商户提交书面同意的做法,并非针对内地供港的大闸蟹;当局又提到现时的目标是希望能于两星期内得出检测结果。
第一批的湖南大闸蟹昨(26日)取得批文供港,不过,食环署向商户明言要待完成抽样检验后才能发售,否则若证实大闸蟹含过量二𫫇英,蟹商或有刑事责任;同时,又要求蟹商需提交书面同意,以暂缓将蟹推出市面。此举令一众商户大感不满,因为以往只需要有批文即可卖蟹。
食环署回复《香港01》表示,署方现正抽样化验昨(26日)供港的大闸蟹,惟由于检测的技术和程序复杂,所以现时希望能在于两星期内得出检测结果。而食环署又指,在今年大闸蟹季开始前,已经建议业界先进口小量的大闸蟹,并自行暂缓出售,以待完成检测、样本结果合格后,才推出市场及再入货。
署方称,有关安排已于早前商户进口来自台湾、日本及荷兰等大闸蟹时实行。而针对提供书面同意暂缓出售方面,食环署强调并非针对内地供港的大闸蟹,早前商户从其他地方进口大闸蟹时亦有相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