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内地批文但食环署未化验 即售大闸蟹存风险 律师:可能遭票控

撰文: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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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取得内地卫生证明批文、来自湖南的大闸蟹已来港,但部分商户“急不及待”,未待食环署完成抽样检验,已想发售。不过据相关条例,食环署若验出二𫫇英或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就可即时充公、甚至票控商户。

律师黄国桐表示,绕过食卫署检验程序售卖大闸蟹存在风险。(资料图片/吴钟坤摄)

第一批的湖南大闸蟹终取得批文供港,在一众商户磨拳擦掌、心急售卖之际,原来食环署仍在抽验,据知署方已劝吁商户待完成检验后,才正式推出市面,不过部分商户明言,希望明日(27日)就开始出售。

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律师黄国桐表示,未待食环署检验程序,便售卖大闸蟹存在风险,若大闸蟹最后被验出有问题,商户最终都会被控告,他亦指“始终市民要食落肚”,呼吁商户都要等待完成检验。事实上,商户售卖未经检验的大闸蟹,而相关的大闸蟹又含有二𫫇英的话,食环署是可以“售卖不宜食用的食物”罪,控告这些商户。

同时,去年因爆发“二𫫇英风波”使不少商户将大闸蟹下架,但亦有部分进口商坚拒下架,致使食环署充公,甚至票控商户,而令事件闹上法庭;不过,最后被票控的公司却引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下的免责条款脱罪。